关于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07-03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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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受六安市人民政府指定,就霍山县尹家存滥伐林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程序。

现定于202475日上午9:30,在霍山县上土市镇龙金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

相关领域专家和利益相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与磋商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派员参与磋商过程。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郑宏贤,联系电话:0564-3378362

 

 

六安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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