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积极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
共筑生态安全屏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霍山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11-01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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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霍山县在今年十月成功举办了一系列以“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由霍山县林业局牵头,联合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打造了一场全社会参与的保护盛会,活动涵盖了广泛的教育和宣传活动,包括广场宣传、社区互动、候鸟巡护以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等。

该系列活动主要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此法律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加强了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措施。霍山县利用这一契机,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度。

活动期间,通过在文庙广场搭宣传台,悬挂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乡村、学校、集贸市场和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等场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宣传期间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3000余份。

除了教育和宣传外,实际的保护行动也是此次宣传月的重要组成部分。活动期间,霍山县自然保护地管理部门加大了对迁徙候鸟重点区域如东淠河、佛子岭水库、磨子潭水库、白莲崖水库等重要栖息地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猎捕、破坏栖息地等行为。同时,加大了对候鸟集群分布区、停歇地、繁殖地等关键区域的日常巡护力度,确保候鸟种群及其栖息环境的安全,防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传播、扩散。同时,加强了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到城东社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联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违法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确保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安全。

霍山县通过本次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有效地提高了社会公共意识,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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