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发布总林长令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12-20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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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安徽省林长制条例》等规定,近日,金安区总林长区委书记霍绍斌、区长黄媛媛签发总林长令,命令要求:各乡镇(街)落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广泛宣传教育,严格值班值守,配齐物资装备,配强防灭火队伍,做好应急准备。特别在春节、清明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林区、景区、交通要道等地方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区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协同推进森林防火工作;各级林长务必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区级林长季巡林、乡级林长月巡林、村级林长旬巡林制度,把森林防火作为巡林重要内容。区级林长重点督查责任区内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乡村级林长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灾隐患排查、野外火源管控、督促护林员加强巡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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