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林业综合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05-26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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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林业局(林业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科研院校:

为规范林业综合评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林业行业内专家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六安市林业综合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六林办〔2025〕5 号)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林业综合评审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对象

(一)征集范围 :生态保护修复、古树名木保护、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 林木种苗、林业科技推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 林业碳汇、林业产业发展、林业调查规划、林业项目及资金管理、林业行政执法、政策法规等专业领域。

(二)征集对象: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企业、行业协会等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林业或林业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人才。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业务素质;

(二)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公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熟悉林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标准规范,熟知林业行业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

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认定注册的中级以上资质人员;

(五)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本人愿意且能自始至终参加评审工作;

(六)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专家任职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专家库征集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定向邀请三种方式开展,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一)申报。申请人或被推荐人填写《六安市林业综合评审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一式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业绩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送至属地林业部门,由各县区林业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林业局。市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林业局。

(二)审核。市林业局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入库专家人选。

(三)公示。拟入库专家人选在六安市林业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林业局认定专家资格后正式入库。对公示期有异议的人选,由市林业局按程序核查后依照相关规定据实处理。

四、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6月6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或邮寄至六安市林业局,同时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朱孝东, 电话:0564-3377030

邮箱:laslyjrsk@126.com

地址:六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9楼920

 

附件六安市林业综合评审专家库入库申请表.docx

 

     

                        六安市林业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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