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办理的霍山县张学武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经磋商于2024年5月7日与张学武已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依照《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将该协议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三十日,自我单位网站发布之日起计算。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电话:郑宏贤,0564-3378362
联系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政务服务中心九楼六安市林业局
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