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林业局公告

六安市汤仁好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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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办理的六安市汤仁好非法采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野生兰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经磋商于2024124汤仁好已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依照《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应当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协议内容。”之规定,现将该协议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期三十日,自网站发布之日起计算。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电话:郑宏贤,0564-3378362

 联系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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