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林业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实践,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市林业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学法懂法尊法用法的氛围愈发浓厚。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制定《六安市林业局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建立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林业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林业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各科室、单位责人为具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人,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到每个人。二是制度建设到位。严格落实党组集体学法、局长办公会前学法、法治讲堂讲法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通过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共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9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今年以来,市林业局严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发力优化提升林业营商环境,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引导窗口工作人员立足“态度好、业务好、服务好、作风好、评价好”,咬定目标使劲干,改进服务用心干,致力“五好”窗口建设,真正做到为民办事至诚至真,服务企业至善至美,不断提升企业及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按照硬杠杠必须标准规范,软指标可以事后加强的原则,简化事前审批,把工作重点转向事后监管上。截至目前,11个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均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办结。严抓事中事后监管把监管融于服务之中,坚持首查提醒提示、再查警示警告、三查再行执法处罚,切实守护好企业的发展环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印发六安市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审核机构、审核内容和审核流程,坚持做到应审尽审、反审必严,推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将随机抽查结果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全年共完成“双随机”抽查4次、联合抽查任务5次。认真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2022年共参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等讨论、论证,处理重大疑难法律问题21次,办理信访复查事项6起,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审核2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严格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采取行政执法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有效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面临森林公安转隶,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削弱的不利局面,开展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探索总结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林业行政执法模式。依托“林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结合《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宣传贯彻,持续加大涉林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全市涉林违法案件数量持续下降。出台《六安市“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协作互助、列席会议、联合督办等工作制度,组织召开“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积极探索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林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截至目前,市检察院、市林业局共同办理涉林案件1件、涉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通知》,建立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发现、案件办理责任、案件督查考核、协调配合等工作机制。实现了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的“闭环管理”。2020年至今,共摸排线索17条,发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3起。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一是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带领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舒城县万佛湖风景名胜区凤凰岛度假村违建别墅、淠河国家湿地公园内光伏项目等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合法化建议,促进问题有效解决,避免出现“灰犀牛”事件。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同“以案为戒”警示教育、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重畅决”专项行动相结合,持续落实开展巩固拓展扫黑除恶成果专项行动,结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警示教育期间,办结破坏森林资源的信访件3起,针对其中涉及面积较大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和群众多次信访的县区,要求开展打击滥砍滥伐专项行动,形成打击整顿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震慑力。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在显著位置和每一权责清单事项申办网址中统一公开相关职权依据、办事指南,明确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诉讼、复议途径,以及投诉办理窗口和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保障投诉渠道畅通,2022年我局未发生过一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及时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机关考勤、请销假和外出报告等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实现了“机制反腐”、“制度反腐”。出台《六安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通知》,共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40条,制定防范措施46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同志参加,主动接受监督。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按照六安市林业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督促抓、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科室具体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制度,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林业建设工作。三是充分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经费,按照《六安市林业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去年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月”等时机,共开展普法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多途径、多方式的宣传活动,不仅提升了工作人员法律水平,更宣传了林业业务工作。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虽然制定但未能全面落实,部分重大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二是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森林公安队伍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中案件的查处和侦查困难问题,林业案件达刑事案件后的移交问题等,这些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部分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够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责任落实。继续认真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促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有效推进和落实。
(二)强化行政执法规范。严格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规范现象发生。规范和加强涉林信访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推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涉林信访投诉请求,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三)强化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操作流程,严把行政审核关,切实执行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部门内部纪检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倾向。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全方位接受公众、媒体等社会监督。
(四)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八五”普法契机,大力拓展林业法治宣传的力度和深度,采取多种多样、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林区、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使全社会都能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和违法后果,使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保林护林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