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0-07-08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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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为加强和完善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将组织开展林业项目库建设,推动林长制改革目标任务落实,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六办发〔2018〕41号)精神,请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县区林业发展实际,围绕“突出功能区示范引领、突出产业发展重点、突出科技服务支撑、积极开展林业改革试点”的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谋划2019-2021年拟实施的林业项目。

    二、申报内容

    (一)木本油料示范项目。包括油茶、薄壳山核桃、大别山山核桃示范点、示范片、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木本油料品牌创建项目。1、围绕提质增效,分别按照基地连片面积在1000-3000亩、3000-5000亩、5000亩以上的标准,开展木本油料标准高效产业示范点、片、基地创建工作。2、围绕“创品牌、促营销”,支持企业品牌创建、产品研发、科技创新,打造我市具有显著市场影响力的木本油料品牌,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升级。

    (二)森林旅游康养项目。包括森林旅游康养特色示范乡镇、特色示范村项目。支持森林旅游资源突出、特色优势产业较好的区域,重点以森林旅游康养为主导产业方向,发展有地方特色的林业生态文化产业,建设集森林旅游康养、休闲观光、运动养生于一体的特色示范乡镇、特色示范村。

    (三)竹产业优化升级项目。包括重点建设笋竹两用林基地项目和竹丰产用材林基地项目。选择竹资源丰富的乡镇,创建竹示范基地,提升竹林质量和生产能力,对基地内竹农进行丰产技术培训和推广,建设生态型竹林生产模式,实现竹林生产提升转型,促进竹产业三产融合发展。

    (四)林下经济示范项目。包括林下种养殖业、木本中药材和草本中药材建设项目。坚持生态平衡种养理念,根据林地生态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林下经济的种类和规模,侧重发展生态经济型项目,单个企业申报种养殖业面积不少于100亩,对高投资强度种养殖业可适当降低面积,优先支持西山药库功能区。

    (五)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加强古树名木日常监测,对需要复壮、修复的一级和二级古树名木落实保护措施,按照保护方案,申报项目资金。

    (六)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包括:优良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繁育与丰产栽培技术推广;特色经果林提质增效技术推广;用材林高效培育技术推广;林下经济高效经营技术推广;林业“互联网+”等技术推广。具有市级以上鉴定的林业科技成果、省级审定(认定)的林木优良品种、省级以上的林业技术标准等支撑,急需推广的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可以适当放宽条件。承担单位为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国有林场苗圃。

    (七)整村推进森林抚育项目。重点支持贫困村或油茶(山核桃)种植地所在村,对低产低效林进行整体质量提升,促进贫困村或油茶(山核桃)产业村发展。

    (八)林长制改革试点项目。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为目标,探索林业改革的试点类项目。

    (九)其他项目。拟实施的其他林业改革发展项目,根据实际申报。

    三、申请资金

    每个项目申请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10-100万元,由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合理确认。

    四、申报格式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文件应明确具体项目名称和资金申请,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市直林业企业直接向市林业局申报。

    五、申报要求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谋划、细致筛选,以林长制改革为统领,结合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和林业精准扶贫,切实把规模效益好、带动示范作用明显的项目申报上来,充分发挥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在林业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中的撬动作用。项目经市林业局审定入库,作为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资金分配的依据,入市级项目库的项目优先申报中央、省级林业资金项目,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请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于2019年7月30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市林业局规划财务科。

附件:2019-2021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规划财务科 黄钰;电 话:3378632

    邮 箱:787743055@qq.com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