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10-2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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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林业发展基础分析............................................. 1

第一节  安徽林业概况................................................ 1

第二节  “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 2

第三节  安徽林业保护发展主要成就........................ 3

第四节  林业发展存在问题......................................... 9

第二章  新阶段林业保护发展形势.................................. 11

第一节  新阶段对林业保护发展的新要求................ 11

第二节  安徽林业保护发展的有利条件.................... 13

第三节  安徽林业保护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16

第三章  总体要求............................................................... 18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8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8

第三节  规划定位.......................................................... 20

第四节  规划目标.......................................................... 20

第四章  总体布局................................................................ 23

第一节  “四廊”........................................................... 23

第二节  “一圈”........................................................... 27

第三节  “两屏”........................................................... 28

第四节  “两区”........................................................... 30

第五章  主要任务................................................................. 33

第一节  强化保护修复抓护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33

第二节  强化国土绿化抓增绿,厚植生态资源本底...... 35

第三节  强化监测体系抓管绿,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37

第四节  强化资源利用抓用绿,扩大生态产品供给...... 38

第五节  深化改革创新抓活绿,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42

第六章  重点工程.............................................................. 44

第一节  生态保护工程................................................ 44

第二节  生态修复工程................................................ 48

第三节  生态建设工程................................................ 51

第四节  富民产业工程................................................ 53

第五节  监测监管体系工程........................................ 55

第六节  基础保障工程................................................ 59

第七章  效益分析.............................................................. 64

第一节  生态效益........................................................ 64

第二节  经济效益........................................................ 65

第三节  社会效益........................................................ 65

第八章  支撑政策和保障措施......................................... 67

第一节  支撑政策........................................................ 67

第二节  保障措施........................................................ 69

附 图................................................................................... 72


安徽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安徽林业保护发展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展望到2035年远景目标,是未来五年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林业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

第一章  林业发展基础分析

第一节  安徽林业概况

安徽从南到北纵跨北纬29°-34°,低山、丘陵、平原、湿地次第展开,森林分布不均衡,皖南山区和大别山区森林覆盖率高于沿江湿地、江淮丘陵和淮北平原。全省林地面积(4.5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近三分之一。

安徽属于全国南方集体林区重点省份之一。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安徽林业发展经历了不平凡的历程,期间既有快速发展的辉煌,也有挫折的经历。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省森林覆盖率仅有12.51%,森林面积仅168万公顷。新中国成立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发展林业,组织群众大力造林育林,努力增加森林资源。但是在“大跃进”和“文革”期间,森林采伐失控,毁林种粮现象严重,生态环境再度遭受重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认真贯彻落实“绿化祖国”一系列方针、政策,持之以恒地开展大规模造林绿化,森林资源得到快速恢复和发展,特别是从1990年代以来,我省先后实施了“五八造林绿化规划”“林业二次创业”“退耕还林工程”“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四旁四边四创”等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目前全省森林面积为417.5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30.22%。与1989年相比,森林面积净增197.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净增14.07个百分点,国土绿化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与建设生态文明和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相当的差距,我省仍然是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省份,面临着水、旱、沙化、干热风等生态问题。我省现有宜林地20余万公顷,绝大部分属于岩裸地及石质山地,造林难度大,区域造林绿化发展水平存在差距,营造林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新造林地后期抚育管护需要加强,森林质量有待提高。造林绿化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林业法规制度还不健全,林业投入仍然不足,企业和群众投入造林绿化的内在动力不够。生态保护和发展仍将是我省今后一段时期林业现代化建设最为紧迫的任务。

第二节  “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

“十三五”时期,在安徽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林草局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安徽在全国率先实施林长制,首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圆满完成了“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为“十四五”安徽林业保护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厚植了绿色生态底色。

安徽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设置的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林木总蓄积量、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濒危动植物种保护率、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等10项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专栏1 “十三五”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代码

指标属性

指标名称

规划值

完成值

综合评估结论

A1

约束性

森林覆盖率(%

30

30.22

完成

A2

约束性

林木绿化率(%

35

35.2

完成

A3

约束性

林地保有量(万公顷)

443

449

完成

A4

约束性

森林面积(万公顷)

415

417.53

完成

A5

约束性

林木总蓄积量(亿立方米)

3.1

3.1

完成

A6

约束性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2.7

2.7

完成

A7

约束性

湿地保有量(万公顷)

104.18

104.18

完成

A8

约束性

濒危动植物种保护率(%

95

95

完成

A9

约束性

森林火灾受害率(‰)

0.5

0.5

完成

A10

约束性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6

6

完成

第三节  安徽林业保护发展主要成就

林长制改革等林业改革成果丰硕。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林长制,首个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落户安徽,建立了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设立林长52122名,构建“五个一”服务平台,建立一林一档47132份,编写一林一策20762本(份),落实一林一技6719名、一林一警4527名、一林一员56001名。林长制被写入新修订的森林法,我省林长制改革入选中央深改办2019年“十大改革案例”、中国改革2020年十大案例。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标志着林长制由安徽推向全国。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并在国家考核验收中评定为优,全省国有林场整合优化为100个,共核定事业编制4726名。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林业“三变”改革取得实效,全省集体林权流转面积90万公顷,占全省确权发证集体林地面积的25.48%,累计完成林权抵押贷款254.4亿元。政策性森林保险实现了全省覆盖,累计投保面积2.47亿亩次,完成保费4.7亿元。开辟了“五绿兴林·劝耕贷”融资新渠道,落实融资担保贷款3.65亿元。林业“放管服”走深走实,林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

国土绿化任务超额完成。全省各地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在全面完成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任务的基础上,于2017年在全省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2018年实施“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着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十三五”期间,全省完成造林51.43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1.85万公顷、封山育林19.58万公顷,均超额完成规划任务,完成义务植树5.58亿株,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不断创新。全省共有6个省辖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数达11个,皖江国家森林城市群基本建成。有4个省辖市和32个县进入全国绿化模范市(县)行列,273个行政村成为国家森林乡村,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32个、森林城镇309个、森林村庄2647个。

林业资源管控更加严格。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累计下达天然林停伐补助和管护资金2.55亿元。建成全省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0.22%,比“十二五”末提高1.57个百分点;全省森林面积达到417.53万公顷,比“十二五”末增加16.67万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2.7亿立方米,比“十二五”末增加0.48亿立方米,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量双增长。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修复湿地2万公顷,退耕还湿0.83万公顷,不断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先后颁布《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等法规制度,发布了第一批省重要湿地名录,依法加强湿地保护,全省湿地保护率达51%

林业生态保护显著加强。安徽省政府印发《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意见》,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切实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方案》,加快建立我省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历史与现实的关系,依法依规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完成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勘界,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并根据国家审查意见修改。扬子鳄保护与放归自然工程取得显著成效,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通过国家评审。组织实施濒危物种拯救工程,加强对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区和栖息地的巡护和监测,顺利完成了全省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及补偿工作,新设了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野生动植物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完成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并全面开展古树名木抢救性修复保护。

林业防灾减灾成效明显。积极应对新冠疫情防控,全面做好雨雪、洪涝等灾害防范和救助工作,加快林业企业复工复产。主动适应新体制,树立森林防灭火一体化理念,完善机制,强化举措,压实责任,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森林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分别比“十二五”下降了55.17%74.8%。组织开展了松材线虫病治理专项行动,实施了保卫战、攻坚战和歼灭战“三大战役”,取得积极成效;实施了美国白蛾跨区联防联治,疫情扩散危害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坚持综合防治,松毛虫、杨树病虫害、经济林病虫害等持续得到控制;全面完成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林业助力脱贫攻坚成绩显著。全省林业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95.33亿元,其中生态扶贫投入31.7亿元。累计面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选聘生态护林员81304人次,中央财政专项累计补助5.77亿元,实现“一人护林、全家脱贫”,目前在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22127人。积极开展林业产业扶贫,探索建立新型利益联结机制,7个生态扶贫案例入选全国森林旅游扶贫典型案例。全面完成定点帮扶任务,20192020年省直单位定点扶贫成效考核中,省林业局连续两年获评“好”等次,并荣获“安徽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林业经济发展持续向好。全省林业产业保持稳定增长良好态势,林业总产值达4705亿元,迈入全国第一方阵。皖北皖中薄壳山核桃、沿江江淮苗木花卉、皖西油茶、皖南特色经济林产业集聚度明显提升,三次产业呈现加速融合的发展趋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全省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到3万余个,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33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14家,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100个。连续成功举办苗木花卉交易大会,圆满完成第八届安徽花博会,“北京世园会”参展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支撑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强化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林,建立完善机关法治大讲堂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系列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森林督查,挂牌督办了一批典型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强化金融保障。落实林业贴息贷款85.32亿元,争取中央财政贴息资金超过1.6亿元。强化人才保障。全方位加强各层级各类型林业人才思想政治培训、专业知识培训、业务能力培训,“十三五”期间完成各类培训班次132个,15000余人次。持续推进林业职业教育,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专业由20个增加到27个,“五年一贯制”、“3+2”合作教育、社会人员高职教育、函授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多种办学模式全面发展,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升,学生获得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各级奖项20余项,并实现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零的突破,毕业生年均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强化科技保障。科研创新取得重大进展,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奖分别为3项、24项,获专利599件。松材线虫病预防与控制重点实验室等7个国家林业草原科技创新平台成功获批,组建省级科研攻关团队116个。组织科技专家服务增绿增效行动“112”活动3.6万人次,建立科技示范林0.73万公顷。研究制定行业标准13个、省级地方标准96个。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由58%提高到60%,科技成果转化率由58%提高到65%。林业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林长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林业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林业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系列专题警示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模范机关创建,持续正风肃纪,推动林业党风政风作风持续好转。

第四节  林业发展存在问题

国土绿化科学化水平有待提高。随着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等全省林业重大工程的持续推进,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0.22%,林地上可造林空间有限,全省国土绿化空间拓展难度越来越大。造林绿化树种选择、种苗供应、造林方式、抚育管护措施等面临新挑战,需要进一步增强造林绿化攻坚能力,奋力提高全省造林绿化科学化水平。

森林经营水平亟待提升。全省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为4.79立方米/亩,距全国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全省整体林地生产力不高,森林生态功能偏低,森林生态防护效能难以充分发挥。森林经营规划体系不健全,森林经营方案执行不到位,森林经营成效监测与评估制度不完善。全面提升全省森林资源经营水平仍有较长的路要走。

林业基础保障能力仍需增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林区交通、供水、供电及广播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仍然落后,尤其是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发展基础比较薄弱。林业灾害应急能力不强,林业信息化发展不平衡,林业生态监测体系有待完善。林木种苗、科技创新保障能力不强,科技成果推广力度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森林资源高效培育利用等基础性研究和关键技术亟待突破。林业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任重道远。

林业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短板明显。林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存在结构不合理、人员欠缺情况,特别是部分市县乡镇林业机构不健全、条件差、能力弱,造成很多林业工作难以顺利有效开展。全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专业人员少且不稳定,人才引进难度大,难以满足新阶段全省林业保护发展需要。

林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尚不完善,森林补偿标准不够高,湿地补偿范围狭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体系尚未真正形成。惠林政策不够多,市场主体活力不足,林业投融资难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不够,集体林权交易平台、融资平台、信息平台尚未真正建立,森林资源评估、收储、担保、抵押等服务体系不健全,林权融资难、林农贷款难、担保难,银行监管难、资产处置难等“五难”问题依然突出。

 

 

 

 

 

第二章  新阶段林业保护发展形势

第一节  新阶段对林业保护发展的新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和其他各项林业改革,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林业更大作为,不断开创安徽林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促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

坚持把满足人民对生态产品的需求作为林业保护发展的根本导向。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力提升林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期待、新诉求。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生态问题,严防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发生,让群众在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把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作为林业保护发展的核心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个规律谁也无法抗拒。必须始终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觉按科学规律和自然规律办事,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同时,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承载力,方便人民更好地走进自然,满足人民亲近自然、体验自然、享受自然的需要,推动人与自然融合发展。

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林业保护发展的战略定位。林业具有生态、经济、社会等多种功能,肩负着生产生态产品和保障林产品供给的双重任务。加快发展林业,必须把保护生态作为首要任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修复保护好生态的同时,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和绿色林产品的需求。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林业保护发展的动力源泉。加快发展林业,根本靠改革,关键靠创新。必须把改革的红利、创新的活力、发展的潜力有效叠加起来,着力推动林业保护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在探索林权权能实现形式、健全林权流转和抵押贷款制度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紧紧围绕林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和产业化发展方向,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林业碳汇交易,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林业提质增效,全面增强林业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把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作为林业保护发展的根本要求。新阶段,安徽全域纳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同时安徽林业发展也进入转型升级关键期,既要重视量的扩张,更要重视质的提升,在质的大幅提升中实现量的有效增长,推动林业保护发展从“有没有”转向“优不优”。着力加强自然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化,注重提高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加快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全面提升林业的多种效益。

第二节  安徽林业保护发展的有利条件

拥有独特优越的自然条件。我省位于淮河中游、长江中下游,地处我国东部地区南北过渡地带,同时又是我国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地形多样,山地、丘陵、平原兼备。突出的过渡性特征和独特的地理环境形成了丰富多彩的生物资源、旅游资源与多样的经济结构。我省皖西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分别是淮河和新安江的发源地,是长江、淮河及新安江的水资源安全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屏障。黄山、九华山、天柱山、琅琊山、齐云山,以及巢湖、太平湖、花亭湖、龙感湖、菜子湖、万佛湖、女山湖等众多名山大湖,不仅是重要的旅游资源,更是我省得天独厚的山水生态资源。丰富的森林和湿地资源,不仅为发展森林培育、种苗花卉、木本粮油、木竹加工、林产化工和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等传统产业提供了重要基础和良好条件,也为发展生物质能源、生物质材料、生物制药、森林食品、生态旅游、森林康养和生态文化等新兴产业集聚了巨大潜力,展现了美好前景。

拥有国家重大战略和政策机遇。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为林业保护发展带来重大机遇。牢牢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联手沪苏浙,扬皖所长,主动作为,加强合作,彰显安徽林业担当,共同促进长三角区域林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为林业保护发展提供有力抓手。安徽省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战场和重要资源,发展林业是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林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将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碳达峰碳中和”给林业保护发展带来新机遇。我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地位和作用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森林、湿地的碳汇功能将在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拥有先期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的有利条件。全国首个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落户我省,林长制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推行林长制”。林长制不仅为我省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也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安徽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明确要求,深入实施林长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随着我省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的深入建设和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全面推行,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逐步完善,各类开发利用森林、林地、湿地资源的行为将会更加规范,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自然生态、推动林业保护发展的良好氛围和再出发的有利条件。

拥有新阶段林业高质量保护发展的旺盛需求。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承担着保护森林、湿地、荒漠三大生态系统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任务,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领域、生态产品生产的主要阵地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核心元素,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主力军。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全省人民对优质生态产品的巨大需求,必将产生强大的拉动力,带动林业不断提升生态产品生产能力。

第三节  安徽林业保护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面临新时期国土空间政策转变的挑战。随着国家治理体系的变化,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管控与治理理念的逐步深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已经开始从要素走向区域,强调对全域、全类型、全口径要素的综合规划和统一管制。新阶段林业发展要适应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政策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生态空间内,首先按照生态保护功能需求,维持区域生态系统稳定;其次满足城乡群众开展生态休闲游憩,发挥生态科普教育的功能;同时还要助力美丽乡村、全域旅游和大地景观等需求。我省兼有山地、丘陵、平原、湿地等多类型的生态空间,林业保护发展和生态建设需要针对不同的区域的功能属性要求,研究有针对性的建设、修复、保护策略与技术。

面临新时期解决生态产品供应能力难以满足社会需求的挑战。当前,我省仍处于森林资源分布不均,生态防护效益发挥不充分的阶段。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分析,安徽省森林蓄积居全国第19位,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居全国第13位,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另外,木材供需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木材安全形势总体不容乐观。生态产品短缺问题严重,供给能力不能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

面临新时期促进林业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的挑战。林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形势更加严峻。安徽省仍属于经济欠发达省份,各项经济建设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各项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林地保持较大需求。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形势严峻。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以新阶段林业保护发展现代化需求为导向,以推动长三角林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动力,以持续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为统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面加强林业生态保护,持续开展国土绿化美化和森林经营,做大做强绿色富民产业,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更加有力的生态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科学规划全省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空间布局,统筹林地保护与耕地保护,优化国土绿化方式,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推进生态空间格局优化、生态保护修复、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保护摆在首要位置,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筑牢生态基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互促并进。

坚持人民至上,生态惠民。坚持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把增进城乡居民生态福祉的要求体现到林业保护发展的各方面,对标新发展理念,优化生态服务空间配置,发挥生态优势,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着力提升生态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和林业生态服务品质,让人民在林业保护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以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统领,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培育林业发展新动力。推进简政放权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机制,激发林业发展活力。完善林业科技攻关、成果推广应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进一步提高林业“放管服”效率,提升林业现代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合作共建,一体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生态建设,推动省(市)际合作,省、市、县联动,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建设合力。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政策、统一管控,增强各类生态空间建设与保护的协同协作,形成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互融互通互利的生态网络体系。

第三节  规划定位

秉承新发展理念,对标新阶段现代化发展要求,积极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着力打造全国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安徽样板

——着力构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大屏障

——着力培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创新区

——着力厚植安徽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生态底色

第四节  规划目标

全面加强林业生态资源保护,持续开展国土绿化美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发挥生态优势,做大做强绿色富民产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5年,全面建成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形成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新格局,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机制基本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成,碳汇交易体系初步建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完成造林绿化4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1%,森林蓄积量达到2.9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到53%,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8%以上。

展望2035年,我省林业保护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根本好转,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林业碳汇对“碳达峰碳中和”的贡献更加突出,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坚实牢固,基本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规划目标指标见专栏2

专栏2 安徽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主要指标表

序号

指标

2020

现状值

2025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1

森林覆盖率(%

30.22

31

约束性

2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2.7

2.9

约束性

3

林地保有量(万公顷)

449

450

预期性

4

天然林保有量(万公顷)

106.67

>106.67

预期性

5

重点公益林保有量(万公顷)

166.67

>166.67

预期性

6

湿地保护率(%

51

53

预期性

7

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

6.17

>8

预期性

8

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

95

>95

预期性

9

村庄绿化覆盖率(%

48.5

50

预期性

10

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

<0.5

<0.5

预期性

11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控制率(‰)

<5.4

<5.4

预期性

12

林业产业产值(亿元)

4705

>7000

预期性

13

森林植被储碳量(万吨)

12800

14100

预期性

14

森林生态服务价值(亿元)

5180

6300

预期性

注:标*数据包含风景名胜区面积占比。

 

 

 

第四章  总体布局

按照“十四五”安徽林业生态保护发展的基本思路,谋划安徽林业保护发展总体布局为“四廊、一圈、两屏、两区”

第一节  “四廊”

“四廊”:即在我省境内的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等骨干河流两侧15公里范围内的生态廊道。

  长江生态廊道。区域范围:安徽省境内长江干流长416公里,流域面积 6.67万平方公里。涉及长江沿线7个市的28个县(市、区),包括沿江的马鞍山市、芜湖市、铜陵市全境和滁州市来安县,池州市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安庆市宜秀区、迎江区、大观区、怀宁县、桐城市、望江县、宿松县,六安市舒城县等。属长江中下游湿地生态系统,连通湖泊众多,是我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域,也是具有全球重大意义的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发展路径: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通过生态复绿补绿、水域岸线保护、湿地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联合沪苏浙,共同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长江干流绿色生态廊道,保障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推行生态复绿补绿增绿。推进“林窗”、裸露地、码头、废弃厂矿及堆积地等生态复绿补绿增绿,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开展退化林修复,提升森林质量与效益。二是完善城市生态网络。划定永久性城市绿带,加快皖江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三是强化长江水域岸线和重点河湖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快岸线生态修复,优化岸线资源利用,切实保护长江岸线资源。加强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修复和综合整治。四是强化区域自然保护地建设。改善和修复水生生物生境及越冬候鸟的越冬地和栖息地,加强扬子鳄、升金湖、淡水豚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湿地动植物监测,深入实施中华鲟、江豚拯救计划,大力保护扬子鳄、淡水豚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强化重要珍稀濒危物种的就地、迁地保护和人工繁育基地建设。

淮河生态廊道。区域特点:位于淮河中游,省境干流河道长431公里,流域面积 6.69 万平方公里。涉及淮河沿线5个市的20个县(市、区),包括沿淮蚌埠市、淮南市全境和阜阳市阜南县、颍上县,滁州市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六安市霍邱县等。淮河干流两侧分布着洪汝河、颍河、涡河、漴潼河水系、奎濉河、浍河、史河、淠河、池河等主要支流和城西湖、城东湖、瓦埠湖、高塘湖、香涧湖、女山湖等众多湖泊,另有人工开挖的茨淮新河、新汴河、怀洪新河。区域内河湖大多兼有泄洪、排涝、引水或蓄洪、滞涝、蓄水等作用。物产丰富,土地肥沃,人口密集,是国家主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基地和交通要冲,战略地位极为重要。发展路径:通过沿淮两岸防护林建设、河湖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构建水清岸绿的淮河生态大走廊,保障淮河生态经济带的健康发展。主要任务:一是加快沿淮防护林建设。持续推进农田、骨干道路林网建设,加快石质山造林绿化,强化森林管护,建设覆盖淮河干流和主要支流的生态走廊。二是完善城市生态网络。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积极建设沿淮国家森林城市。三是强化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强沿淮湖泊、一级支流等湿地生态保护,实施退耕还湿、湿地植被恢复湿地科普宣教、湿地生态旅游等工程,加强重点湿地动植物监测,提升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行蓄洪等功能。

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区域特点:江淮运河是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自南向北分为引江济巢、江淮沟通、江水北送三段,安徽境内长587 公里,是皖江经济带与淮河生态经济带、中原城市群与长三角城市群的重要连接地带。涉及江淮运河沿线8个市的26个县(市、区),包括合肥市庐阳区、包河区、蜀山区、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六安市金安区、舒城县、裕安区,淮南市凤台县、寿县、谢家集区、田家庵区,安庆市桐城市、宜秀区、怀宁县、迎江区,铜陵市枞阳县,芜湖市无为市,阜阳市太和县、颍上县,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利辛县。具有缓解淮河干旱缺水、改善巢湖及淮河水生态环境等作用。发展路径:通过生态空间管控、生态林带建设、生态系统保护和生态文化发掘等措施,塑造“水润江淮、生态运河”形象,打造美丽江淮运河航运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主要任务:一是强化沿线生态空间管控。加强林地和湿地资源保护,保护江淮运河沿线自然生态文化景观。二是加快建设生态林带。确保沿线宜林则林、应绿尽绿,乔灌草结合,打造江淮运河沿线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生态廊道。三是推进沿线生态旅游发展。强化沿线现有生态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打造美丽江淮运河航运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

新安江生态廊道。区域特点:新安江干流总长359公里,其源头及主要干流均在安徽省境内,省境干流长度242.3公里,大小支流54条,包括黄山市徽州区、屯溪区、歙县、休宁县,宣城市绩溪县。本区域水资源丰沛、物产丰饶、生态环境优美、区位优越、旅游资源丰富独特,生态地位极为重要,既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水源地,又是我国现阶段亟需保护的水生态区域。发展路径:以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为契机,以建设新安江流域林长制提升工程为抓手,发挥生态优势,探索绿水青山转化成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推进封山育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退化林修复和现有林抚育。二是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提高水域生物净化功能,促进河湖水质改善,增强流域湿地调节能力,建设新安江生态画廊。三是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建设珍稀濒危物种繁育基地、种质资源保护及品种储备基地,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四是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模式推广到森林、湿地领域。

第二节  “一圈”

环巢湖生态圈。区域特点:包括合肥市全境,马鞍山市和县、含山县,芜湖市无为市。巢湖是全国重点治理的“三河三湖”之一,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已被列入国家第一批57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之列,获得正式批复,环巢湖生态示范区成为合肥一张新的名片,环巢湖生态圈建设成为我省生态建设的重点任务。发展路径:对照国家湿地城市标准,强化巢湖治理的流域化、生态化和系统化,通过联通、净化和修复等系列手段,提高治理的有效性。主要任务:一是推进环巢湖一、二级水源保护区生态林带和生态湿地建设,提升生态系统综合功能。二是完成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快建设环巢湖“十大湿地公园”,稳步推进33个环湖河口湿地建设,积极打造多类型、多层次的环湖湿地群。三是支持合肥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四是提升环湖林带质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打造环巢湖生态旅游圈。

第三节  “两屏”

即着力构建“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山区”两大生态安全屏障,稳固生态基础、丰富生态内涵、增加生态容量。

皖西大别山区生态屏障。区域特点:包括六安市及安庆市的大别山区。区域内山势雄伟,河谷纵横,坡度陡峻,山地平均坡度在25度以上,标高千米以上的山峰有120多座。分布有佛子岭、梅山、响洪甸、磨子潭、龙河口、花凉亭、龙感湖、泊湖、菜子湖、下浒山等大型水库湖泊和天马、鹞落坪、古井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皖河、潜水、长河、大沙河等长江、淮河一、二级支流源头。气候温凉,雨水充沛,年平均气温14-15℃,年降水量1250-1400mm。本区域是淮河中游和长江下游的重要水源补给区,土壤侵蚀敏感性程度高,部分山地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水土流失较严重,是全国重要的水土保持型和水源涵养型生态功能区,是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区域内林地面积大,森林覆盖率高。森林资源过度利用,林地生产力不高,局部地区已出现荒漠化。发展路径:在恢复和扩大森林植被的基础上,科学实施森林经营,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生态功能,发挥生态优势,发展生态经济,全面提高林业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山区群众在脱贫后致富。主要任务:一是以优质水源区生态保护为中心,以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为重点,采用造、封、改、补等措施,恢复和扩大森林植被,打造皖西大别山区水资源保护绿色生态屏障。二是积极推行森林经营,合理调整林种、树种结构,高质量发展油茶等木本粮油经济林,提升竹林经营水平。三是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及生态旅游,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四是完善国有林场配套改革,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快集体林权流转,建立林产品交易市场,发展山区生态经济。

皖南山区生态屏障。区域特点:包括黄山市、宣城市和池州市的山地丘陵地区。区域地貌为黄山山脉和天目山山脉,是青弋江、水阳江、秋浦河、新安江等水系的发源地,山高坡陡,河川深切。区内还分布陈村、港口湾等大型水库和牯牛降、清凉峰、扬子鳄等自然保护区。属中亚热带湿润性气候,年平均温度15.416.3℃,年降水量12001700mm。著名的黄山和九华山、太平湖等风景名胜区分布于此。区域内森林资源丰富,林木生长量高,自然植被保护相对较好,是我省重点集体林区,林业产业发展最具活力。其主要问题是森林结构不合理,林业生态经济效益低。同时局部还有成片的石灰岩山地岩石裸露,治理难度较大。发展路径:发挥生态优势,发展生态经济,全面提高林业的质量和效益。完善林业产权制度,全面推行森林可持续经营,强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发挥生态优势,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建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样板区。主要任务:一是以黄山国家公园创建为核心,以黄山、九华山等重点旅游区生态安全保护建设为中心,全面提高林分质量和生态效益,打造皖南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生态屏障。二是积极开展森林经营,加快退化林修复和中幼林抚育,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森林健康。三是积极推进珍稀乡土树种用材林、名特优经济林以及笋竹两用林基地建设。四是加大香榧、山核桃等特色名优经济林培育及产品加工,打造一批市场认可度高、美誉度好的产地、产品和平台品牌。五是筹建黄山国家公园,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六是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打造一批长三角生态旅游目的地。七是加强林业“三防”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安徽省黄山及周边地区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建设,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研究,开展毗邻地区松材线虫病联防联治,确保黄山生态安全。八是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广到森林、湿地领域。

第四节  “两区”

淮北平原农田防护生态功能区。区域特点:本区属华北平原的组成部分,包括亳州市、阜阳市、宿州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全境和霍邱县、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区域内地势平坦,河流与沟渠纵横交错。土壤疏松肥沃,人口密集,交通发达,是本省乃至我国的重要粮油棉产区。境内年降水量750900mm5060%集中在夏季,易旱易涝。森林覆盖率低,林木树种单一,林业产业和经济实力不强。特别是石质残丘土层瘠薄、岩石裸露,水土流失严重,造林难度大,林业保护发展不能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需要。发展路径:以城乡绿化和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林业的整体水平,构筑淮北地区平原林业和乡村振兴的绿化美化景观。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完善断带断网,优化林网结构,全面提升农田林网质量。二是着力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建设以乡土树种为主体的城市森林体系,融入中原国家森林城市群全域一体化生态修复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群生态功能。三是重点培育以雄性无絮杨为主的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以薄壳山核桃、石榴、杞柳等为重点的名特优经济林基地,提升林板产业以及经果林精深加工业,并大力发展平原地区苗木花卉产业。四是加大黄河故道及周围沙化土地的治理,加强河流、塌陷区等湿地建设与修复,减少风沙危害,提升湿地功能;加强大运河安徽段的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大运河生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五是加快石质山地造林绿化,发展生态公益林。

江淮丘陵生态系统修复生态功能区。区域特点:位于我省中东部,包括合肥市、滁州市全境和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舒城县。本区分布有万佛湖、女山湖、池杉湖、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沙河集水库、黄栗树水库等大型水库湖泊,地貌为岗峦起伏的丘陵,一直是本省林业保护发展的薄弱地带。土壤多为黄褐土,林地生产力低。区内林农交错,人为活动频繁,森林植被少,森林覆盖率低,生态脆弱。人口密度大,开垦过度,水土流失严重,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繁重。发展路径:采取特殊优惠政策,加大投资力度,积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全面实施生态补偿制度,加快城乡绿化步伐,通过重点工程带动,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一起上,迅速扩大森林植被,增加绿色总量,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和水土保持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主要任务:一是加强森林抚育经营,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大力培育乡土树种。二是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保障国家木材安全。三是加强薄壳山核桃、杜仲等经济林基地建设,推进经济林产品深加工,创建名优产品品牌。四是做大做强合肥、滁州精品苗木花卉基地,打造“国字号”苗木花卉产业集群。五是充分利用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城郊型森林康养旅游、科普研学教育,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六是推进国有场圃升级改造工程,加快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步伐。

 

 

第五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强化保护修复抓护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生态治理修复。坚持综合治理、分区施策、宜林则林、山水同治、田湖共修,大力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多元共生、健康可持续的自然生态系统,全面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借鉴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生态廊道、森林城市(镇)、森林村庄、湿地保护等先进经验,加强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珍贵树种培育等国家重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皖西大别山、皖南山区生态屏障建设和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四条生态廊道建设,支持采煤沉陷区、矿区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扬子鳄、江豚栖息地的生态修复。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深化长三角、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林业生态共保联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创建国家公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自然公园、湿地自然公园、地质自然公园历史遗留问题。实行统一规划设置、分区管控、分级管理,突出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保护,创新运行机制,完善政策支撑,健全法治保障,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2025年底前,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创建黄山国家公园。建立自然保护地禁捕退捕工作长效管控机制,积极配合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涉自然保护地禁捕退捕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能力建设。

加强林地草地湿地保护。严格执行林地、湿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保护公益林地,实行公益林占补平衡,遏制林地退化,加大对临时使用和灾毁林地修复力度,防止新造林地水土流失,控制林地抚育中除草剂的过量使用。加强草地保护管理,通过开展草地资源调查,编制草地保护修复利用规划,加大草地保护力度,健全草地监测评价体系,加快推进草地生态修复,改善草地生态状况,促进草地合理利用。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湿地征占用管理。科学确定各类湿地主体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建立湿地占补平衡和有偿使用制度。根据湿地承载力,确定湿地利用方式、强度和时限,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自然公园建设。完善森林、湿地保护制度,推动修订《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依据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和保护,强化扬子鳄、安徽麝、穿山甲、大别山五针松、银镂梅、兰科植物、南方红豆杉等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资源及栖息地保护,持续实施长江江豚、中华鲟、长江鲟等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计划,全面加强全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建设,加强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外来物种管控。坚持公众保护与专业保护、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常规性保护与抢救性保护、人工繁育与科学利用相结合,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种质资源、古树名木、天然林和重要湿地,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多样性。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制度,推进古树复壮、濒危抢救、无损评估等技术研究,健全损害赔偿、认养机制,加强对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

第二节  强化国土绿化抓增绿,厚植生态资源本底

全面提升国土绿化水平。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提升行动,走科学、节俭、生态的绿化发展之路,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大力推广发展乡土树种,推进城乡绿化融合发展,加强森林城市(镇)、森林村庄建设。因地制宜、分区施策、保持森林资源合理增长,“十四五”期间完成造林绿化总面积40万公顷,重点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全面完成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深入实施“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大力建设城郊公园、郊野片林、环城绕村林带、城乡生态廊道,带动乡村绿化美化,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大力推进皖江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积极建设沿淮国家森林城市,全省建成国家森林城市10个(含8个县级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10个、省级森林城镇100个、省级森林村庄1000个,农田林网建设有效庇护面积增加15%以上。

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造育结合、量质并重的原则,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健全森林经营规划(方案)制度体系,按照要求科学编制县级森林经营规划及森林经营单位森林经营方案。加强森林经营施工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施工人员技术素养,强化森林经营施工资质管理。明确主要森林类型关键经营技术和森林作业法体系,做到因林施策。探索森林经营模式,建立森林经营示范区、示范林场等,建立森林经营成效监测与评价制度。建立林地质量评价定级制度、森林经营管理制度、森林经营成效监测与评估制度,支撑推动森林经营工作。探索重点生态区域商品林抚育生态效益补助路径,建立与资源质量及生态区位相适应的生态公益林补偿体系,深入研究总结主要树种和森林类型的森林经营技术模式,适时转化推广成熟模式,充分发挥森林经营的规模效益,大幅度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筑牢生态资源本底。

第三节  强化监测体系抓管绿,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建立科学互联的林业监测体系。建立智慧感知、互联互通、科学管理的林草监测系统平台。应用遥感、航拍、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提高林业数字化监测水平。推进全省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为全省重点区域、流域及其敏感区域受损破坏重要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提供基础依据。在“十四五”期间,强化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湿地资源监测中心工作职能,构建一体化森林、湿地生态定位站群,实现生态监测全区域覆盖,各级各类生态站监测数据互联共享。形成较为完善的全省林业监测体系,建成以林业监测数据库系统为基础,公用信息网络平台为支撑,信息管理、成果评估与决策支持系统为核心,统一标准规范为保障的林业监测体系平台。实现林业监测信息采集规范化、数字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实时化、预测预警准确化、及时化,决策调度指挥评估智能化、科学化、可视化。

健全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机制。建立长三角地区森林火情通报、联防联控等制度。重点实施安徽省“6+N”重点领域林业建设任务,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实现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林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能力,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建立跨行政区域疫情监测、疫情通报、检疫执法、统防统治等制度;实施环黄山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建设,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5年攻坚行动,突出抓好皖南山区、皖西大别山区等重点地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加强林业执法能力建设。制定林长制、保护区管理等条例,完善林业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建立市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一林一警”责任制度,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办、督办和行政问责力度,依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草地、乱砍滥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地资源等违法行为,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执法,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普法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林。

第四节  强化资源利用抓用绿,扩大生态产品供给

高质量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健全用绿机制,积极培育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竹藤、森林文化等新兴产业和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业态。促进林业产业创新和企业创新,加大扶持力度,将生态保护、生态利用融入林业产业发展全过程,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和做大做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林业产业集群,促进林业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实施品牌战略,引导林业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动企业与企业、上下游产业链、林农与新型经营主体组建林业产业联合体,鼓励茶油等同类产品品牌整合,推进森林认证,发展绿色生态产品。引导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林业新品种研发、新技术应用、新成果转化,实现转型升级,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等经营模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到2025年拟评定1000家左右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00家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10家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15家中国林业产业特色示范区,打造100家省级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

推进长三角林业产业融合发展。深化长三角地区林业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区域化产业集群,建立长三角区域林业生态经济一体化发展合作机制,落实长三角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联合打造森林旅游康养目的地体系和开发推介湿地旅游康养线路。高质量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建设,积极创建森林康养基地、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加快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强化林业产业和生态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建立健全林业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为抓手,指导各地在村庄周边、道路两旁、库塘沟渠堤坝边等空隙地进行见空补绿、见缝插绿,营造围村林、护路护堤林、水口林和游憩景观林,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鼓励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因地制宜地发展小果园、小茶园、小竹园、小桑园、小花园,种植乡土珍贵树种和经济林树种,在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的同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指导各地依托林业资源优势和林业产业发展特点,按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四链合一”要求定位林业特色产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紧盯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市场,大力发展高端林产品。重点围绕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苗木花卉、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产业,积极谋划扶持一批发展前景好的优质林业项目,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着力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建立与财力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对生态区位特别重要的非国有公益林和其他林木,尝试采用政府租赁、赎买等方式,委托经营管护。鼓励林权所有人对公益林和退耕生态林进行生态产业化利用,引导各种社会主体参与,创新“用绿”补偿模式。升级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把“新安江模式”推广到全省重点流域和森林、湿地等生态领域,完善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依托优美森林、湿地自然风光,在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扰动前提下,打造旅游与康养休闲融合发展的生态旅游开发模式。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探索绿化增量责任指标交易,合法合规开展森林覆盖率等资源权益指标交易。积极响应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加快实施林业碳汇项目,发挥林业在“碳达峰碳中和”中的重要作用。

大力弘扬森林湿地生态文化。加大森林、湿地文化宣传力度,推动科普宣教设施建设,打造全民普惠共享的生态空间,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位生态文化产品的需求。拓展生态文化宣传方式,以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生态纪念节日为平台,广泛开展生态保护、低碳生活等内容的公益宣传活动。依托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各具特色的科普场所,完善生态文化宣教设施,提升生态教育服务水平,打造面向国民教育、研学实践的自然教育平台。加快大别山国家森林步道(安徽段)建设、天目山国家森林步道(安徽段)建设,依托林道、古道,结合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串联优美风景资源,探索构建全省森林步道网络,引导公众走进森林、亲近自然。在城镇周边的森林湿地配备必要基础设施,提升生态公共服务能力,形成可供休闲游玩的绿色共享空间,打造“森林会客厅”、“森林阅览室”。

第五节  深化改革创新抓活绿,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颁布《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意见》,实施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活力森林等“五大森林行动”。全面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强毗邻地区林长协同合作,推进长三角区域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完善林长组织体系,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省级林长制度,健全基层林长履职机制,形成“省级总林长负总责、市县级总林长抓督促、区域性林长抓调度、功能区林长抓特色、乡村林长抓落地”组织体系,实现林长责任范围全覆盖。扎实做好示范区30个先行区和90个体制机制创新点建设,健全“五绿并进”体制机制。建成安徽省林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林长制“五个一”信息化平台。结合林业监测体系建设,探索林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系统智能化、数据化。

深化林业其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林业产权制度,完善承包林地“三权”分置,推进林业“三变”改革,打造国家级林权交易中心,建立林权流转征信制度。研究出台公益林补偿收益质押贷款实施意见,拓展林业投融资渠道,多层次搭建林业融资平台。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开展特色林产品保险,探索保单质押贷款模式。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强化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国有林场现代化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安徽省示范国有林场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科学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依法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稳步提升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质量,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本省实施办法,着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综合窗口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任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着力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积极支持宣城市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指导宣城市在林业金融服务、活化林地经营权、林地适度规模经营、林权证券化、森林康养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国林业改革发展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方法路径。

 

 

第六章  重点工程

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重大工程规划,围绕保护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十四五”期间,全省重点实施生态保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生态建设工程、富民产业工程、监管体系工程和基础保障工程等六大重点工程,确保规划目标全面实现。

第一节  生态保护工程

生态保护工程包括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林地保护项目和欧投行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和发展项目。

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现代化设备促进自然保育、巡护和监测的信息化、智慧化;配置管理队伍的技术装备,逐步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整合优化,在保护的基础上适度扩大自然保护地面积,力争到2025年,使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由目前的6.17%提高到8%以上。

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保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稳定,改善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的生存状况。实现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动态监测,加强对扬子鳄、安徽麝、穿山甲、大别山五针松、银缕梅、兰科植物、南方红豆杉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农林交错地区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情况调查监测,主动防范野生动物致害。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初步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网络。划定省、市、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重点区域,初步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力争到2025年,使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保护率提高到95%以上。

林地保护项目。全面保护林地,完成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加强林地监督管理,严格施行用途管制,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加强重点公益林保护,推动提高公益林保护标准,完善公益林资源数据库,加强公益林监测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省重点公益林保有量稳定在166.67万公顷左右。

欧投行项目。包括欧投行大别山安徽片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近自然森林经营项目和欧投行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项目等。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和带动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的森林可持续发展,增加营造林面积6.21万公顷。其中:大别山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增加人工造林0.19万公顷、现有林改造0.14万公顷、森林修复及更新0.45万公顷、现有林抚育0.20万公顷;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项目增加乡土珍稀树种用材林面积1.38万公顷,近自然森林经营3.85万公顷,加快生态环境恢复进程,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并将国内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与项目区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普遍提升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专栏3 生态保护工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

1.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整合优化,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区有53个(国家级8个,省级45个);自然公园156个,其中森林自然公园77个(国家级27个,地方级50个),地质自然公园11个(国家级10个,地方级1个),湿地自然公园68个(国家级47个,地方级21个)。

2.积极创建黄山国家公园。到2022年完成各类方案规划编制、设立申报审批等工作,争取将黄山纳入“十四五”首批国家公园建设序列;到2025年有序推进机构设置、确权登记等工作,完成黄山国家公园创建任务。

3.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成鹞落坪、古井园、淡水豚、牯牛降、升金湖等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监测、宣教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完成牯牛降、清凉峰、鹞落坪、古井园、淡水豚等5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障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和资源管护能力,建立自然保护区监测监管一体化平台,重点完成升金湖、鹞落坪、古井园、淡水豚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能力提升项目,牯牛降、扬子鳄、鹞落坪、天马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牯牛降、鹞落坪、古井园、淡水豚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宣教能力提升项目。

4.对自然公园开展资源优化和服务设施提升建设,修复改造退化单一人工林、保护自然遗迹、景观改造设施用房、建设管护或视频监控设施、配备有害生物和外来入侵物种鉴定防控设施,实现自然公园内多样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完善自然保护地法规、管理和监督制度。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

野生动植物调查和监测:全面完成安徽省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加强野生动物监测站点网络建设。规划设立15个县级监测分站及60个监测保护点。

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优化布局国家级监测站20个、省级监测站40个、重点监测预警样地60处,组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控技术专家库1个、疫病样本常规检测实验室1个,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库,进一步完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控预警体系。

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对扬子鳄、江豚、安徽麝、黑麂、梅花鹿、云豹、穿山甲、中华秋沙鸭、珍稀雉类、越冬水鸟、兰科植物(兰属、石斛属)、大别山五针松、银缕梅、南方红豆杉等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开展重要鸟类迁飞通道保护,改善基层保护站点和鸟类环志站的设施设备条件,持续开展“护飞”行动。

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与繁育:计划新增省级野生动物救护机构3个,增加投入保障,开展标准化建设,构建收容救护体系,草拟出台《安徽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

主动防范野生动物致害:对局部地区种群数量明显偏大、已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或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的野猪、野兔等野生动物,尝试建立年度限额制度,组织开展适度猎捕和妥善处置。

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推动区域间联检联控,依托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和自然保护地体系,设置外来入侵物种阻隔设施,利用物理、化学、生物防治等方式在重点生态区域开展外来物种入侵治理。

林地保护项目

重点公益林保护:①保护规模:稳定现有166.67万公顷公益林的总规模,加强公益林监测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公益林保护和管理职责,推进公益林的科学经营与利用,全面促进公益林生态功能质量提升,形成稳定、高效和可持续的森林生态系统。②补偿标准:着力推动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充分发挥集体和个人对于公益林管护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管护强度和经营管理水平,确保最大限度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③评价体系:完善公益林资源数据库,加强公益林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监测能力。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完成新一轮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严格依据规划审查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全面保护林地:加强林地监督管理,严格施行用途管制,强化对占用征收林地的控制和引导。

合理利用林地:坚持严格保护,突出重点,持续利用,提高效益,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强化调控,科学管理的基本原则,合理利用林地资源。

欧投行项目

一、欧投行大别山安徽片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近自然森林经营项目

人工造林:完成人工造林0.19万公顷。
现有林改造及抚育:完成现有林改造0.14万公顷、抚育0.20万公顷。
森林修复及更新:完成0.45万公顷。
森林经营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碳汇计量监测、森林经营监测和专家咨询等内容。
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主要包括修建林道235公里、建设生物防火林带110公里、配置防火设施、监测设备和数据库相关设备等。

二、欧投行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和发展项目

人工造林:完成人工造林1.38万公顷。
现有林培育:按照近自然森林经营模式,完成现有林培育3.85万公顷。
苗圃建设:建设3处苗圃。
经营能力建设: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14个、森林经营监测14个、建设资源数据库8个、省级培训140人日、市县级培训2000人日、乡级培训5600人日、专家咨询420人日。
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建设集材道275.00公里、防火道1025.00公里、林区公路395.00公里、护林棚15个。

第二节  生态修复工程

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天然林保护修复项目和农田林网修复项目。

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形成较为完善的全省湿地保护体系,建立健全湿地分级管理体系,使安徽省长江、淮河和新安江三大流域重要的天然湿地得到全面保护,扩大湿地面积,改善湿地生态功能。申报武昌湖1处国际重要湿地,合肥市1处国际湿地城市,巢湖等5处以上国家重要湿地,发布第二批省重要湿地名录,所有设区市完成一般湿地名录发布,新建国家湿地自然公园1处以上,新建省级湿地自然公园5处以上,修复湿地2.67万公顷,小微湿地建设50处以上。到2025年,完成湿地保有量稳中有升,湿地保护率达53%以上。

天然林保护修复项目。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行天然林和公益林并轨管理,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责任与任务,加强天然林管护体系建设,编制全省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和地方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健全天然林保护法规制度体系。逐步提高天然林管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完善保护管护模式,加强天然林监测体系建设,实现管护区域全覆盖。

农田林网修复项目。“十四五”期间,基本解决现有农田林网“线断、网破、树种景观化和灌木化”等问题,使本省淮北地区、江淮丘陵地区及沿江平原丘陵农区等适宜农田林网建网区域,农田林网控制率提高到85%以上。

大别山-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以减少大别山、黄山地区水土流失、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等为主要目标,提高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巩固大别山区生态屏障,保护和改善山区植被,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加强黄山植被保护,提升森林质量,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控制水土流失。

 

专栏4 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湿地保护申报:申报武昌湖1处国际重要湿地,合肥市1处国际湿地城市,巢湖等5处以上国家重要湿地,所有设区市完成一般湿地名录发布,新建国家湿地自然公园1处以上,发布第二批省重要湿地名录,新建省级湿地自然公园5处以上。

湿地保护修复建设: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扩大湿地面积。在“十四五”期间,开展湖泊湿地恢复和修复、水禽栖息地恢复和修复、退田还湖、退耕还湿等湿地恢复工程,小微湿地建设50处以上,恢复湿地2.67万公顷。

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建设:包括湿地生态种养示范、退耕还湿示范、小微湿地建设示范、湿地生态经济示范、湿地自然公园科普宣教基地、湿地教学研基地建设,建设总面积1573.33公顷。

重要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与综合修复:加强巢湖-龙感湖-升金湖湿地生态保护与综合修复,以自然恢复和人工辅助修复为主,建设湖滨生态隔离带,加强滨湖区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建设,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推进江--湖连通整治,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持续加强湖泊自然保护地修复,加强入湖河流小流域综合治理,减少水土流失,扩大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物种多样性。

天然林保护修复项目

规划编制:根据《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要求,编制《安徽省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指导各市、县级组织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明确天然林保护范围、目标和举措。
天然林保护修复建设:稳定现有106.67万公顷天然林的总规模,切实落实天然林保护和管理职责,加强天然林管护体系建设,确保到期末全部天然商品林纳
入管护范围。
推动提高天然林补偿标准:着力推动提高天然林补偿标准,充分发挥集体和个人对于天然林管护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管护强度和经营管理水平,确保最大限度发挥天然林的生态效益。
建立生态效益监测评价体系:完善天然林资源数据库,加强天然林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监测能力。

农田林网修复项目

建设内容:包括现有退化农田防护林的修复和适宜建网区域农田防护林建设。
建设规模:
新建农田林网造林0.8万公顷,退化防护林修复3.33万公顷。
建设标准:宽林带建设标准为三行以上或林带宽度达到20米以上;一般林带标准为林带行数1行及以上或林带宽度4米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应达到50%以上,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

 大别山-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

皖西大别山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在金寨县、霍山县、桐城市、潜山市、岳西县、太湖县等地实施,以自然恢复和保育保护为主,巩固皖西大别山区生态屏障,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治,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公益林和天然林建设,实施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土地综合整治等工程,提高森林蓄水保土能力。以水源保护为中心,形成治理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开展岸线保护和修复,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在巢湖、升金湖源头、皖水、杭埠河、潜水等流域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提高水源涵养功能。

黄山地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在黄山区、歙县、休宁县、徽州区、黟县、绩溪县、旌德县、石台县、东至县、祁门县等地实施,以自然恢复和保育保护为主,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强国家储备林、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加大低效林改造,推进封山育林,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实施乡土树种替代工程。沿新安江及支流河谷至屯溪盆地,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土地综合整治,对区内小流域及坡耕地开展综合治理,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加强河流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生态修复。

第三节  生态建设工程

生态建设工程包括国土绿化项目、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和中央财政支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国土绿化项目。按照全省“十四五”森林覆盖率目标指标提升任务,规划全省“十四五”期间造林绿化总任务40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8.33万公顷,封山育林31.67万公顷),主要内容包括林地上的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非林地上的城市森林建设(建成区各类绿地建设)和乡村绿化(包括村庄绿化、通道绿化和农田田间沟渠路绿化)等方面。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1%

森林质量提升项目。根据全省森林质量提升能力,规划“十四五”期间我省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建设总任务为90万公顷,其中:森林抚育66.67万公顷,退化林修复23.33万公顷。到2025年,森林蓄积量达到2.9亿立方米。

中央财政支持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的决策部署,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以提升碳汇能力。

专栏5 “十四五”营造林规划                        

                                    单位:万公顷

各市

人工造林

封山育林

森林抚育

退化林修复

合计

8.33

31.67

66.67

23.33

合肥市

0.33

0.23

1.91

0.69

淮北市

0.13

0.13

0.30

0.27

亳州市

0.28

0.20

1.58

0.65

宿州市

0.50

0.87

1.72

1.48

蚌埠市

0.43

0.27

1.57

0.36

阜阳市

0.27

0.20

1.23

0.92

淮南市

0.53

0.27

0.47

0.33

滁州市

1.00

3.47

10.00

2.10

六安市

0.67

5.33

10.86

4.60

马鞍山市

0.27

1.20

0.71

0.85

芜湖市

0.42

0.41

0.56

0.56

宣城市

0.33

2.00

7.18

2.71

铜陵市

0.18

1.07

0.48

0.34

池州市

0.71

5.52

7.01

2.31

安庆市

1.98

6.60

10.32

2.07

黄山市

0.30

3.90

10.77

3.09

 

第四节  富民产业工程

富民产业工程包括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和富民林业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国家储备林是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的需要,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通过国家储备林建设,可大幅提高林地生产力、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切实保障木材安全、有效增加森林碳汇、持续助力乡村振兴。

富民林业产业提质增效项目。旨在按照“生态优先、产业升级、兴林富民、和谐发展”的方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推广为支撑,以政策引导、示范引领、龙头带动为抓手,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重点突出“四个转变”:一是经营理念要由传统木材生产为主向发挥森林多功能、多效益森林经营方式转变,不断放大林业融生态、康养和文化的复合叠加效益。二是资源发展要由一般性培育向注重新型优质资源培育转变,积极推进植树造林良种化、树种结构珍稀化、森林经营集约化,促进存量资源的质量提升和增量资源的结构优化。三是林产加工由相对分散和粗放式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变,推动产业从“散”向“聚”转变,支持企业由“小”向“大”拓展,不断提高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四是质量效益上要由低产出低附加值向高新高附加值转变,进一步提升木竹、杨树等就地加工转化率,不断延长产业链条,最大限度提高林产品加工的经营效率和综合效益。力争到2025年林业总产值突破7000亿元。

专栏6 产业提质增效工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营造林工程:规划总任务20万公顷,按照培育方式分:新造林4.50万公顷,中幼林抚育6.50万公顷,现有林改培9万公顷,分别占总面积的22%33%45%。按培育目标分:轮伐期10年以内短周期原料林1.7万公顷,轮伐期10-30年的中长期用材林5.2万公顷,轮伐期30年以上的长周期珍贵用材林13.1万公顷。
附属工程:规划林区道路2000公里、防火道路(带)建设19500公里。
支撑体系工程:包括科技支撑体系及监测体系建设。

富民林业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木本油料:产业基地建设总任务4万公顷(新造林1.33万公顷,低产林改造2.67万公顷)。
特色经济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林,特别是一些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小品种经济林,新造特色经济林0.67万公顷。
竹林增效:加强现有竹林抚育经营,提升改造竹林面积6.67万公顷。
林下经济:发展林下木本中药材1.67万公顷;林下草本中药材7500万株;创建500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苗木花卉:建成20个省级以上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含种质资源库),全省苗木种植面积稳定在10万公顷以上,花卉面积发展4万公顷。
森林旅游康养: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基础上新增5处森林自然公园,打造国内外享有较大影响的重点森林公园20处,建设天目山、大别山国家森林步道(安徽段),新打造8条森林旅游精品线路,建设一批森林体验和森林休闲康养基地及生态露营地,打造一批森林旅游人家,实现森林旅游年接待游客
3亿人次,森林旅游综合社会产值1000亿元。培育森林康养林66.67万公顷;创建国家森林康养示范基地50个、省级森林康养城市10个、省级森林康养小镇50个、省级森林康养人家100个;认定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00个、森林氧吧500个。实施国家森林自然公园林相改造10个,省级森林自然公园林相改造50个;争取国家森林自然公园保护传承利用项目2个。

第五节  监测监管体系工程

监测监管体系工程包括林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林业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森林防火能力提升项目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

林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旨在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全省林业现代化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构建以林业数据为基础,林业生态发展需求为核心,林长制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各类信息系统建设为任务,建设全省一体化、系统化、协同化的林业信息化体系。有序、持续推动全省林业政务服务、生态监管、日常办公的信息化发展,实现林业服务集成化、管理协同化、监管实时化、决策科学化、考评数字化的目标。加快林业全方位感知系统建设,实现省级感知系统与国家感知系统互联,保障省内林业网络互联互通。推进林业大数据高效应用,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安徽省林业数据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管理应用基础平台,提升林业数据感知能力;创新林长制“五绿”监督考核信息化应用模式,构建可量化、可分解、可实施、可监测的林长制监测评价体系。推进林业业务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林业各类项目监测的全覆盖和日常化,评价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推进政务办公系统智慧化升级,提升我省林业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办公效率。推进林业政务服务系统一站式集成,提升省政务服务平台林业便民服务效率,实现人民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

林业生态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旨在加强国家地方一体化监测管理,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通过加强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森林碳储量及森林生态服务价值等多资源调查和监测,形成较为完善的全省林业监测体系,建成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林业监测数据库系统为基础,公用信息网络平台为支撑,信息管理、成果评估与决策支持系统为核心,统一标准规范为保障的林业监测体系平台。实现林业监测信息采集规范化、数字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实时化,预测预警准确化、及时化,决策调度指挥评估智能化、科学化、可视化。建成的全省林业监测体系高效可靠、实用先进、资源最大程度共享,为本省的林业现代化和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现代化手段。

森林防火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建设较为完善的森林防灭火体系,大幅提高森林防火装备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建立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应急处置系统,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24小时森林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5‰以内。①初步建成较完善的全省森林火险预警监测体系,使重点林区林火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②增强森林自身抵御火灾能力,力争全省实现林火阻隔网密度达到5/公顷。③加快完善全省森林防火数字通信系统和信息指挥系统,使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火场应急指挥通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其他森林火险区达到85%以上。④逐步提升森林火灾扑救专业化水平,构建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防控体系,提高快速应急处置的反应能力。⑤加强森林航空护林能力和森林防火无人机建设,提高森林防火的现代化水平。⑥加强重点保护区域森林防火建设,提高重点保护区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能力和森林火灾扑救效率。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旨在全面加强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以省级林检机构为龙头,市级为枢纽,县级为基础,与现代林业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现代生物技术相适应的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应急)减灾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以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工程治理为引领,到2025年,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美国白蛾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和危害程度逐步下降,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的安徽的目标任务。

专栏7 林业监测监管工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林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完成林长制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建成智能感知、客观精准、高效协同的林长制信息化系统。推进森林资源、湿地、自然保护地、森林防火等林业业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林长制考核提供科学精准的数据支撑。完成政务办公系统智慧化升级,提高林业日常办公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林业政务服务系统一站式集成,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

林业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依托安徽省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建成安徽省林业监管省级平台,实现资源消长、保护利用、生态补偿等信息的在线管理。深化遥感、定位、大数据、网络等现代高新技术应用,建成林长制改革目标考核、生态效益评价、林业碳汇、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国有林场等监测体系和生态损害评估体系。

森林防火能力提升项目

安徽省“6+N”重点领域森林火灾领域应急系统:1、森林防火预警系统:包括配备无人机,新建视频融合系统、视频汇聚中心、火情预警监测分析系统、卫星遥感预警监测系统、林火预警推送服务系统等。2、森林防火指挥调度系统:包括呼叫系统、北斗应急通信系统。3、森林火灾抢险救援系统:包括高扬程灭火水泵、蓄水池、卫星电话、5G 巡护终端等。
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升工程:提升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专业化水平,建设营房、训练场,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增强全省森林火灾抢险救援能力。

安徽省皖南重点林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1、建设、改造瞭望塔、专业扑火队营房、机具库。2、购置运兵车、森林消防水罐车以及扑火机具和装备。

林火阻隔系统工程:建设以生物阻隔带为主体,工程阻隔带为辅的林火阻隔带网络。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1、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1个省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系统,16个市级、95个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完善和提高37个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能力建设,对40个县(市、区)监测预警能力进行整体提升。在黄山、九华山、天柱山等著名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区位布设远程监控,开展航天、航空遥感监测示范。2、检疫御灾能力建设。完善1个省级、16市级、95个县级的三级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检疫检验和除害处理的仪器设备。配备和完善1个省级、16个市级、95县(区)级林业植物检疫机构、24个专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执法交通工具、检验检疫设备。构建省、市、县三级检疫机构检疫追溯系统,为苗木繁育基地等场所配备远程监控终端设备设施。3、应急防控能力建设。完善和提升5个省级、16个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保障能力建设,购置智能、高效防控装备,储备必要的防治药剂。4、黄山等重点区域松材线虫病防治能力建设。分年度在黄山、宣城、池州、安庆、六安市实施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配备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除治救灾相关设施设备,进一步加强黄山等重点区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能力,松材线虫病发生危害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工程:1、松材线虫病治理工程:开展材线虫病疫情防控5年攻坚行动,治理面积2000万亩。控制压缩全省疫情,有效遏制疫情快速扩散蔓延势头;实施环黄山风景区松材线虫病靶向防控行动,分区分级精准施策,构建全流程防控链条,坚决打赢黄山松保卫战。2、美国白蛾防治工程:实施以飞机施药防治为主,地面防治为辅的分区域综合防控措施,防治作业面积2000万亩次,确保及时发现,及时除治,不出现扰民事件。3、经济林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工程:建设2个山核桃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2个油茶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推进绿色防治技术应用,促进林农增收。

第六节  基础保障工程

基础保障工程包括国有林场升级改造、林木种苗、人才教育、科技创新等四个具体项目。

林木种苗保障项目。推进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良种选育推广、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五大体系建设,全省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85%以上,商品林造林用苗全部实现良种化。

人才教育保障项目。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优化林业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把握教育质量生命线,突出教师素质、教材改革、教法创新重点,聚焦人才培养、办学体制、考核评价、保障机制,打造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林业职业教育体系。以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林业人才队伍为目标,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高端人才、青年骨干人才、基层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设,加强人才队伍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培训,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林业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林业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项目。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三个面向”战略方向,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夯实基础,优化管理,推动自主创新、协同创新、企业创新、万众创新,加快建设林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在林业生态共保联治、科技创新等方面与沪苏浙林业部门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交流。基本建立起适应新时代林业发展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推广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健全林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加强林业标准化建设;实现全省林业科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国有林场升级改造项目。全面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注重政策衔接,以打造现代国有林场为目标,以建设安徽省示范国有林场为抓手,以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和优化林场功能为重点,突出绿色总基调,统筹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创新管理机制,发展绿色产业。聚焦提升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专栏8 林业基础保障工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林木种苗保障项目

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全省建成国家及省重点林木良种基地25处,规模0.17万公顷;新建采种基地15处,规模400公顷,新建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6处,规模80公顷。保障全省各项重点造林工程对种苗的需求。
林木良种选育推广体系:积极引导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提升良种使用率。计划审(认)定优良品种30个,到2025年,全省累计通过审(认)定的优良品种达210个。
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开展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完善全省林木种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并同全国林木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高标准建设广德市竹类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
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体系:强化林木种苗法制建设。修订《安徽省林木种子条例》;制定与种苗生产、加工、储藏等相适应的相关的技术规程和地方标准;推进林木种苗质量检测和机构能力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种苗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林木种苗信息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提高办会软硬件条件和水平,逐步将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性盛会。

人才教育保障项目

人才数量结构得到稳定优化:保障乡镇等基层林业机构稳定,培养造就一批数量充足、素质优良、接续有力的林业人才队伍,总量稳定在系统职工总数的70%左右。人才学历、职称(技能)结果和年龄结构得到优化,到2025年,大专以上学历干部职工占比达到55%以上,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25%以上。
人才教育培训平台体系更加完善:以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联合各类林业职业院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着力打造省级林业行业教育培训基地。逐步形成以高校院所为基础,林业培训和人才服务机构为主干,其它行业和社会办学机构为补充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安徽省林业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全面开展县乡村级林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项培训;开展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六个工种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与认定,全面提高林业基层人员技能水平。

林业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项目

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科技支撑项目:以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需求为导向,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保护与林长制改革综合效益研究、林木良种选育和栽培、生态保护修复、自然灾害防控、复合经营、林产品加工、林业智能化、森林康养、林业机械装备等100项创新研究。
松材线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及生物安全技术研究项目:以有效预防与控制松材线虫病为目标,着重在抗病育种、媒介昆虫防控、生化制剂研发、疫情监测、环境评价以及综合防治等方面开展专项科技攻关,并开展生物安全技术研究。
林业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建成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强化现有山核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和林业长期科研基地应用示范能力建设,争取新建国家级科研平台5个。
林业优质丰产技术推广示范项目:依托中央、省级科技推广项目等,全面推行良种良法,强化精深加工,营建林草种苗、特色资源培育、原料收储、制造加工、产品服务一体化的产业技术示范基地150个。
优良乡土树种选育与推广项目:根据材用、果(花)用、叶(皮)用、绿化或兼用等培育目标,筛选出适宜发展的优良乡土树种50个,并开展良种与新品种选育以及高效繁育栽培技术研发并集成示范。
林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加强对天然林保护、生态修复、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生物技术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稳步推进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森林认证试点工作。
林业科技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完善创新机制和激励政策,营造吸引和用好科技人才的良好环境,推动研发机构实施林业科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继续组建新的省级林业科技创新攻关团队。通过选派林业科技特派员、选聘林业乡土专家以及建立林长制“一林一技”等途径,拓宽林业科技服务渠道。加强林业科技队伍能力建设。
林业科普扩面项目:以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和林业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为目标,创新构建政府、科研、学校、社团、企业、保护地管理机构等共同参与的科普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线下线上科普活动,积极打造安徽省林业科普知名品牌。

国有林场升级改造项目

基础设施:新建、维修改建林区道路2800公里(新建800公里,维修改造2000公里),力争平均每公顷林区道路密度达20米;加强供电、电网、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新建管护用房5万平方米,维修管护用房9万平方米,每万亩经营面积管护用房达到国家标准。
产业发展:依托丰富森林资源、自然和人文景观等,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苗木花卉等。深入挖掘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潜力,科学规划,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森林科普、森林体验、研学实践等绿色生态产业。建成国有林场森林康养基地20个,发展林下经济面积0.5万公顷。
信息化:国有林场林区网络、通讯实现全覆盖,场部、管护站点、主要出入口等区域建有视频监控系统。森林资源实现“一张图”管理,森林资源巡护、监测等实现智能化。森林资源监测管理信息化率达80%以上。在国有林场森林旅游、森林康养重要区域和重要道口安置负氧离子检测仪,及时报告林区大气状况。

 

 

 

 

 

 

 

 

第七章  效益分析

《规划》实施后,通过六大重点工程的实施,全省森林面积将净增11.33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净增2411.4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净增0.78个百分点;在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粮食稳产增产提供生态屏障,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质生态产品。

第一节  生态效益

森林的生态效益主要包括减少土壤流失、涵养水源、改善环境、碳汇减排、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通过实施《规划》,全省每年至少能够净增吸收固定二氧化碳5850万吨,净增释放氧气4095万吨,同时能够吸收、过滤、阻隔、分解有毒、有害气体和尘埃,显著改善空气质量。能够为各类动植物提供繁衍生息的场所,丰富我省生物多样性。我省境内河流、库塘湿地众多,能够调洪蓄水,通过有效保护湿地,不仅可以涵养水源,防洪抗旱,还可以保障农业、工业、城乡居民用水。我省河网密集,部分河流有通航功能,且汛期易发生洪涝灾害,河堤林网能够防沙固堤,减少水土流失,一定程度上缓解河道淤积情况。有助于保持河道通航能力,保证航线安全。农田林网能降低风速,调节温度、湿度等,有助于保护农业生产,保证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

第二节  经济效

根据本《规划》预期目标,到2025年,全省林业总产值将突破7000亿元。通过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的实施,林地产出将有明显增加,到2025 年全省活立木蓄积达到2.9亿立方米。随着森林经营的全面推进,有利于带动林农参与经营活动,拓宽农民就业渠道,提高从林职工和农民收入,改善群众生活水平。通过参与营林活动,林农生活水平将得到大幅提升,提高消费水平,从而促进本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三节  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规划》,全省森林资源总量及质量都得到明显提高,增强了生态承载能力。发展林业相关产业,推动了经济发展,增加了就业岗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为实现建设有活力、有品质、和谐宜居新安徽的目标以及对乡村振兴战略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持续增加本省木材供给能力,降低木材对外依存度,有效缓解木材供需矛盾,保障本地木林安全。林业产业发展作为解决社会就业的重要途径,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有助于利用农村闲置劳动力及吸引人才回流及创业,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支持,有效促进本省经济社会发展。随着森林面积增加及森林质量的提升,森林生态防护功能的逐渐发挥和增强,调洪蓄水,涵养湿地,防沙抗风,防污染能力不断提升,有效改善了城乡居民居住环境,人居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第八章  支撑政策和保障措施

第一节  支撑政策

用地政策。根据我省生态发展需求,科学划定生态发展空间,合理确定生态发展用地空间。科学系统制定林业保护发展政策,将“十四五”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要求,具体落实到各专项规划之中,从顶层设计开始落实“十四五”林业生态建设各项内容。积极保障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建设各项工程的用地空间,探索各类用地之间的“增、减、存”统筹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用地储备库,保证生态用地需求。创新造林用地机制、科技支撑机制、管理监督机制,实现林业生态建设管理的精细化、监测的智能化和决策的科学化。

资金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林业保护发展有关资金支持,争取将山区道路、林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发挥各级资金合力,提高资金配置效率,进一步改进资金分配方式,创新财政投入模式,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积极推广实施绿色金融产品,依法依规实施各种优惠的财税政策,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更多投入生态建设和林业保护发展,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保障“十四五”林业保护发展各项工程顺利建设完成。

技术政策。创新林业生态建设模式,探索富有成效的技术方法,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造林绿化技术、污染防治技术、富民林业产业技术等技术推广和指导,加大新型林业科学技术、信息化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多元技术的综合运用,提升林业生态建设的水准和品质,体现林业生态建设的先进性、前瞻性和科学性。加强木本油料提质增效、松材线虫病防控、重大森林火灾预警与防控、野生动植物与天然林保护、林农林药林菌复合经营、森林康养、林业专用机械装备等技术成果转化与应用,健全完善多方联动的林业科技转化推广体系。开展全产业链增值增效技术集成与示范,建设一批高标准、高效益的林长科技示范区。开展林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激发新型经营主体创新的内生动力,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有机结合。同时,加强林业发展过程中各项重点工程与各个阶段环节档案资料的数字化管理,强化林产品质检与认证,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各项任务。

人才政策。要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精神、开放的眼光、务实的态度,着力推动人才政策的四个机制创新。一是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按照业内认可的原则评价林业专业技术人才。二是创新人才使用机制。研究建立符合林业特点的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推行林业重点建设工程技术责任制。高度重视基层实用人才和技能人才的使用,林业工程建设中技术含量较高的环节,优先安排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技术人才负责。三是创新竞争机制。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在任用、晋升、奖励、重点培养和项目承担等方面,为各类人才提供均等的竞争机会,使他们在竞争中锻炼、在竞争中成长、在竞争中充分发挥潜能。四是创新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形成不同岗位间、各类人员间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使分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积极研究科技成果入股、有偿使用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形式,探索科技人员从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和咨询收益中提成的办法。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制度,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激励人才奋发有为。

第二节  保障措

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落实生态建设政府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林业部门认真执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把林业保护发展主要指标纳入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作为本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努力营造林业保护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组织编制市县级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

完善投融资机制。建立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与建设投融资机制,推动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加大现代林业产业基地、森林抚育补贴等项目建设投入标准,研究探索省级湿地生态补偿。以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为依托,创新融资模式,撬动金融资本与社会资本,打破传统的国家财政单一投资方式,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在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积极引入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国际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资金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金融机构适度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增加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做大做强做优“皖林邮贷通”“五绿兴林·劝耕贷”“金穗油茶贷”等金融产品。

健全市场体系。充分发挥现有林产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挖掘林产品城乡市场消费潜力,建成多元、稳定、安全的林产品市场体系;加快区域性林产品市场建设,做好与全国其他林产品区域市场的衔接,健全林产品流通体系;加强林产品品牌的培育和保护,打造立足全省、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林产品自主品牌;取缔资源消耗高、产品质量低、环境污染重的林产品加工企业,强化林产工业企业环境认证、产品质量检测和追溯认证,加强监督检查整改,规范市场诚信行为。

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各级林业行政管理机构职能,统一行使对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职责,加强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体系建设。加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建立专家人才库,提升林业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林业职业教育,培训林业各类从业人员,优化基层人才配置机制,鼓励林业科技人才向基层流动、到一线创业。

引导社会参与。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高涨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坚持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工作方针,健全政府主导、市场和群众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发展机制。鼓励和扶持各种社会主体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个体承包等方式参与林业建设,提高非公有制林业比重,实现由政府办林业向全社会办林业转变。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及时兑现各种补助补贴和优惠政策,调动广大群众建设林业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开展全民自然生态教育,发动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发展事业。

 

 

 

 

附 图


1.安徽省森林资源分布图



2.安徽省湿地资源分布图



3.安徽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总体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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