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林业局发布时间:2023-01-1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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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2年度六安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六安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林业局联系(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市政务中心9楼;邮编:237001;联系电话:0564-333229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进一步强化基础信息公开

一是基础信息公开2022年,市林业局共发布103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42微信公众号282条围绕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全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理,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均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二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年度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共17条。三是做好林业管理和项目信息公开。

2.进一步强化政策发布解读

一是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聚焦提升林业创新能力,发布“六稳六保”政策及解读13条。二是不断提升解读质量效果。注重对政策背景意义、制定意义、主要内容及创新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2022年共发布本级政策解读6条,上级政策解读3条。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我局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分别发布解读信息7条、2条、1条。

3.进一步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2022年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0件。二是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共发布现行有效文件2件,均注明政策咨询机关及咨询电话,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4.规范重大决策预公开。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依托市政府意见征集库,开征求公众意见。2022年我局共发布意见征集1次,共收反馈意见0条,并及时公开采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按季度发布依申请文件目录信息4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办结3件,办结率100%,其中同意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了《市林业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了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订,对各栏目内容进行了完善。

(五)监督保障

一是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政务公开监督指导。二是强化问题整改,根据测评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90812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我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渠道不宽;二是公开的深度不够,内容不够丰富;三是实际效果不佳,公众参与度不高。

下一步将认真聚焦问题,积极落实整改。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林业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重点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在丰富政务公开渠道上下功夫。线上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当地官方媒体、市政府意见征集库等平台,线下利用“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发布会、窗口公开等拓宽公开渠道,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在拓宽政务公开深度上下功夫。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林业发展林长制改革等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三是在加强与公众互动上下功夫。扩大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接受公众全过程监督;多开展一些与公众互动的线上活动,提升林业工作的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六安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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