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林业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林业局: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
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 120号)要求,我局对目前本单位现存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凡公布废止的林业政局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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