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27.00 |
21.94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11.00 |
10.9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6.00 |
10.98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00 |
10.98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单位: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1.94万元,完成预算的81.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2019年六安市林业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6万元,占49.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98万元,占50.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持平,原因是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六安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6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96万元,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0.36%,下降的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做好接待审批,严控接待批次和人次。2019年六安市林业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71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省局及各县区林业工作人员等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98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5.02万元,下降31.38%,下降的原因是严格做好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8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5.02万元,下降31.38%,主要原因是严格做好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局属各单位林业行政执法、执勤、专项检查的公务用车。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六安市林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