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林业局发布时间:2019-08-2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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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27.40

20.86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11.40

5.5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6.00

15.3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00

15.35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4万元,支出决算为20.86万元,完成预算的76.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1万元,占26.4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0万元,公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5.35万元,占73.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持平,与2018年度预算持平原因是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5.51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2万元,下降28.53%,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5.89万元,下降51.7%,主要原因是严格做好接待审批,严控接待批次和人次。2018年六安市林业局国内公务接待共 146 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39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省局及各县区林业工作人员等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35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2.45万元,增长18.99%,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65万元,下降0.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与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2017、2018年度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预算相比减少0.65万元,下降0.04%,主要原因严格做好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局属各单位林业行政执法、执勤、专项检查的公务用车。2018年,六安市林业局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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