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罗远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林地使用置换动态调整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15号),高标准农田可以使用除退耕还林、公益林、自然保护地范围以外的1亩以下非集中连片的林地,同时要按照林地不减少原则,在整治区域内做好林地补充。对上述范围外的林地进行置换,目前省级尚未制定相关政策,无法进行林地置换。
办复类型: C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564-3371151
六安市林业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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