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林业局2017年财政预算说明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林业局发布时间:2017-03-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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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部门2017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部门基本概况

 

一、六安市林业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4〕40号),设立市林业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本市林业规范性文件和制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林业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划定并严守“林地和森林红线”、“湿地红线”、“物种红线”;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管理;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和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扩大森林、湿地面积,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承担林业促进绿色发展的重大职责;组织实施发展林业产业和生态文化,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林木种子、种苗、绿化苗木的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级林业产业标准和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的凭证采伐和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负责依法应由市级以上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申报审核工作;组织森林资源评估资质的评审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负责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申报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市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猎枪弹具的管理并监督狩猎情况。

(六)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指导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七)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加强依法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及检疫工作。

(八)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九)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市级国有林业资产;按规定编制或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全市山区综合开发。

(十)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六安市林业局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1、是启动实施林业“双增”行动。抓紧完善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尽快组织实施,落实营造林任务。2、是全力推进林业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继续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林业对外合作。3、是全力实施依法治林。4、是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加强林业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国家重点项目,发展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林业精准扶贫工作。5、是扎实抓好防灾体系建设。按照李国英代省长的要求,构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6、是全力提升科技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林业科技创新,加强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林业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7、是巩固创森成果。8、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要求,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林业干部队伍和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三、2017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牢固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编制部门预算,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职能。规范编制全口径预算,扩大部门预算的完整性。细化编制透明预算,提高预算信息公开质量。

 


四、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由局本级和四个二级单位组成,机构性质及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

性质

编制数

2017年人员实有数

2016年人员实有数

比上年度增减

小计

在职

离休

退休

小计

在职

离休

退休

小计

在职

离休

退休

合计

 

56

110

59

1

50

109

58

2

49

1

1

-1

1

林业局本级

行政单位

16

38

20

 

18

35

17

1

18

 

3

-1

 

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差额拨款事业

8

14

11

 

13

24

11

 

13

 

 

 

 

市林业工作总站

差额拨款事业

10

18

10

 

8

20

12

 

8

 

-2

 

 

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全额拨款事业

10

20

9

1

10

20

9

1

9

 

 

 

1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行政单位

12

10

9

 

1

10

9

 

1

 

 

 

 

 

 

五、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

根据2017年市直基本支出供给政策(详见《2017年六安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六安市林业局本级和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人.年    

单位名称

预算供给形式

类/档

定额标准

 市林业局本级

全额拨款

行政三档

8000

 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差额拨款

事业二档

6000

 市林业工作总站

差额拨款

事业二档

6000

  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全额拨款

事业二档

6000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全额拨款

行政二档

5500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林业局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 2372.79 万元,较上年减少292.68 万元,下降10.98%,主要原因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经费减少。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组织收入12.2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2372.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1、2017年部门组织收入计划情况表

单位:万元  

部门组织收入项目名称

2017年预期数

2016年预期数

增减数

增减幅度(%)

增/减原因分析

合计

12.2

4.64

7.56

162

房租收入增加

专项收入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罚没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2.2

4.64

7.56

162

房租收入增加

捐赠收入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

 

 

 

 

 

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组织收入项目说明如下: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主要包括: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12.2万元。

2、2017年部门可支配收入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部门可支配收入项目名称

2017年预算数

2016年预算数

增减数

增减幅度(%)

增/减原因分析

合计

2372.79

2665.47

-292.68

-10.98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经费减少

财政预算内拨款收入

2192.10

2496.3

-304.2

-12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经费减少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

12.2

4.64

7.56

162

房租收入增加

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

 

 

 

 

 

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

 

 

 

 

 

转移性收入

102

86

16

18

省级拨付增加

上年结转结余

66.49

78.53

-12.04

-15

结余减少

三、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372.79万元,同上年相比减少292.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2306.3万元,同上年相比减少280.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1、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分类别分来源情况总表

单位:万元

支出类别

合计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

其他资金安排

上年结转结余安排

小计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合 计

2372.79

2306.3

2294.1

 

12.2

 

 

66.49

人员支出

881.65

819.59

807.39

 

12.2

 

 

62.06

 工资福利支出

586.99

530.1

517.9

 

12.2

 

 

56.8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4.66

289.49

289.49

 

 

 

 

5.17

定额公用支出

111.14

106.71

106.71

 

 

 

 

4.43

其中:综合定额

36.7

33.82

33.82

 

 

 

 

2.88

项目支出

1380

1380

1380

 

 

 

 

 

 


2、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分类别对比表(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单位:万元

支出类别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增减变化

小计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

非税收入安排

小计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

非税收入安排

增减数

增加(%)

合计

2306.3

2294.1

 

12.2

2586.94

1652.3

 

934.64

-280.64

-10.85

人员支出

819.59

807.39

 

12.2

789.69

789.69

 

 

66.21

8.38

 工资福利支出

530.1

517.9

 

12.2

478.6

478.6

 

 

-39.3

-8.2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89.49

289.49

 

 

311.09

311.09

 

 

-21.6

-6.94

定额公用支出

106.71

106.71

 

 

71.25

71.25

 

 

35.46

49.77

 其中:综合定额

33.82

33.82

 

 

28.1

28.1

 

 

-5.72

-20.36

项目支出

1380

1380

 

 

1726

791.36

 

934.64

-346

-20.05

 

 

3、各项支出增减原因分析:

2017年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共减少280.64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增加66.21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2)定额公用支出增加35.46万元,原因是: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定额标准提高。

(3)项目支出减少346万元,原因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经费减少。

4、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分功能科目对比表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2017年预算数

2016年预算数

增减数

增减幅度(%)

小计

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其他资金安排

小计

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其他资金安排

合计

2372.79

2306.3

66.49

2665.47

2586.94

78.53

-292.69

-10.98

农林水支出

2236.09

2185.1

50.99

2665.47

2586.94

78.53

-429.38

-16.11

住房保障支出

47.54

43.06

4.48

 

 

 

-47.54

/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89.16

78.14

11.02

 

 

 

-89.16

/

 

 

 

 

 

 

 

 

 

 

 

 

 

 

 

 

 

 

 

四、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7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4项,资金总额181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708万元,转移性收入安排 102 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市林业局部门本级2017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全民义务植树3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项目内容:共30万元,主要用于全民义务植树。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2019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劳务费12万元,其他商品服支出1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后期工作经费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六政办〔2010〕8号)。

项目内容:共5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后期工作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2019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印刷服务2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经费1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15万元。

(1)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六安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项目内容:共1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工作经费。

(2)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工作经费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7号)

项目内容:共10万元,主要用于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工作经费。

(3)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费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皖发〔2016〕13号)。

项目内容:共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费。

(4)森林防火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87号)。

项目内容:共3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

5)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2〕39号)。

项目内容:共1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

(6)湿地规划设计5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实施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六政〔2011〕32号)。

项目内容:共50万元,主要用于湿地规划设计。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2019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4万元,差旅费8万元,委托业务费6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1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75.1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木本油料产业发展2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7号、《关于印发王学军、李锦斌对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批示和梁卫国在全省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上讲话的通知》(林茶〔2015〕42号)。

项目内容:共200万元,主要用于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设立先进县区一、二、三名,安排奖补资金15万元;连片500亩以上,根据各县区造林基数按比例分配,安排140万元;建立500亩以上的木本油料示范园9个,每个奖补5万元,安排奖补45万元)。其中110万元补助县,90万元补助区。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2019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专项转移支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资本性支出11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提前下达林业补助资金100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安排1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6〕1947号)。

项目内容:共1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长廊和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以奖代补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2019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资本性支出1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6、林业改制老干部经费1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市政府批准同意《关于将郝志霞等三同志退休费纳入财政供给的报告》(六林办〔2011〕43号)。

项目内容:共18万元,改制单位郝志霞、甑茂华、郑以敏三位提前退休同志,退休费3人*6万元/年=18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2019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所属单位及其他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退休费18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7.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8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8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六安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高斌副市长在《市林业局关于2017年我市林业项目市级财政预算的立项依据的请示》上批示:“千万元亩森林增长工程即将结束,省政府提出双增工程又要启动,市财政要保证每年投入不减。”

项目内容:共8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设立先进县区一、二、三名,安排奖补资金50万元;连片500亩以上,根据各县区造林基数按比例分配,安排650万元;森林抚育40万元;低产低效能改造40万元;封山育林10万元;农田林网10万元)。其中补助县460万元,补助区34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2020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专项转移支付。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资本性支出46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8、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4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管理的通知》(国森防办〔2012〕3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87号)中规定:提高森林防火救灾储备能量,六安等市应储备500-1000万元森林防火物资 ,并及时更新。

项目内容:共4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储备森林火灾扑救设备,其中风力灭火机190万元,高压水泵194万元,防护用品3万元,油锯7万元,二号工具6万元。金额较2016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87号)中规定:提高森林防火救灾储备能量,六安等市应储备500-1000万元森林防火物资。金额较2016年增加的原因是新增项目。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2019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物资储备40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0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9、创建国家森森林城市专项经费5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5〕8号)中:(四)完善提高阶段(2017年1月-2025年12月),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继续实施创建工程项目,巩固提高创建成果,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复查考核合格;《六安市国家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修编说明书)》。

项目内容:共50万元,其中:①创森档案整理费用10万元;②后期督查费用10万元;③宣传费用10万元;④创森办公经费2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2019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5万元,差旅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3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10、提前下达林业补助资金2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安排2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6〕1947号)。

项目内容:共2万元,主要用于中央森林公安转移支付配套资金。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2019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二)六安市林业局部门二级单位2017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经费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人民执法办公室转发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依法保护林业资源意见的通知》(六政办秘〔2013〕112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5〕8号)。

项目内容:共15万元,其中:①执法车辆运行及维护费10万元;②执法宣传品购买及印刷费5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2019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5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费1万元,专用燃料费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六政办明电〔2013〕52号);根据省政府与六安市政府签订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书》;《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14〕109号);《省重防指关于切实做好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重防指〔2015〕4号)中规定:加大防治资金投入,并把美国白蛾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内容:共15万元,其中: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费5万元;②美国白蛾监测预警专项经费1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2019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会议费0.5万元,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馆4.5万元,专用材料费0.5,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林业技术推广专项经费2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4月11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关于印发2015年省财政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和优质林木良种培育推广资金立项指南的通知 》(林计函〔2015〕255号)。

项目内容:共20万元,其中:①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监管及建立项目库工作经费10万元;②加强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③推广各类林下高效种植养殖模式工作经费5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2019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6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森林保护专项经费1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关于印发《<安徽省森林公安机关实战化训练推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森公〔2016〕9号)。

项目内容:共10万元,其中:①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经费5万元;②森林公安实战化训练工作经费5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2019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5、森林公安公用经费3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市级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财行〔2009〕396号):市公安系统公用经费人均每年2.5万元。

项目内容:共30万元,其中:①林业市场治安经费10万元;②刑侦经费9万元;③安排武器警械训练工作经费6万元;④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经费5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2019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1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五、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要求,六安市林业局2017年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共5个,资金总额113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135万元。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具体项目如下表:

2017年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计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

其他资金安排

上年结余安排

小计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合计

1135

1135

1135

 

 

 

 

 

六安市林业局

1135

1135

1135

 

 

 

 

 

创建森林城市专项经费

50

50

50

 

 

 

 

 

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

115

115

115

 

 

 

 

 

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

460

460

460

 

 

 

 

 

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

400

400

400

 

 

 

 

 

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110

110

110

 

 

 

 

 

提前下达林业补助资金

100

100

10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306.3万元,较上年减少28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经费减少。收入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06.3万元,占 100 %;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2185.1万元,占94.7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4 万元,占3.39%;住房保障支出 43.06万元,占1.87%。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6.3万元,较上年减少28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经费减少。其中:农林水支出2185.1万元,占94.7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4 万元,占3.39%;住房保障支出 43.06万元,占1.87%。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林水支出”2017年预算2185.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01.84万元,下降15.5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经费减少。其中,“行政运行”预算 426.23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所属预算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10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改制老干部经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经费,森林保护专项经费,森林公安公用经费。“林业事业机构”378.87万元,主要用于局所属预算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森林培育(林业)”预算59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全民义务植树、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建设;“林业技术推广(林业)”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专项经费;“动植物保护”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后期工作经费;“林业执法与监督”预算17万元,主要用于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经费;“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预算11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经费;“林业产业化”预算110万元,主要用于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林业防灾减灾”预算41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预算43.0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43.06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功能科目调整。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43.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7年预算78.1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78.1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功能科目调整。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71.7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预算6.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30.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78.82万元、绩效工资75.09万元、津贴补贴 104.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1.76万元,奖金8.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28.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6.3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6.71万元,包括:办公费8.51万元、印刷费3.11万元、水费0.79万元、电费3.43万元、邮电费3.76万元、物业管理费3.52万元、差旅费5.92万元、会议费10.5万元、培训费1.78万元、公务接待费10.74万元、工会经费4.28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15万元、网络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89.49万元,包括:生活补助5.02万元、退休费224.26 万元、医疗费10.09万元,住房公积金43.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底补助支出0.07万元,离休费7.06万。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部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无国有资本预算。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六安市林业局部门2017年共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9项,资金总额520.1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19.2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87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六安市林业局本级印刷费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印刷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2、 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后期工作经费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印刷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3、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经费75.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75.1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复印机1台,投影仪1台,空调机6台,广播、电视、电影设备2套,办公家具10件,资产及其评估服务1次,工程设计服务1次。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4、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4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00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抗灾物资23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5、六安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公务用车补贴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车辆加油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6、六安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物业管理费支出0.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5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24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物业管理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7、六安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综合定额(事业)0.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3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15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 印刷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8、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经费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印刷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9、六安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公务用车补贴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车辆加油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10、六安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物业管理费支出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物业管理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3.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5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便携式计算机1台,办公家具2件,印刷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12、六安市林业工作总站公务用车补贴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车辆加油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13、六安市林业工作总站物业管理费支出1万 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7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24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物业管理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14、六安市林业工作总站综合定额费用(事业)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7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24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物业管理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15、六安市林业工作总站林业技术推广专项经费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空调机1台,办公家具1套,印刷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16、六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公务用车补贴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8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车辆加油服务8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17、六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物业管理费支出1.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2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物业管理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18、森林保护专项经费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印刷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19、森林公安公用经费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万元。

采购目录及数量(类、品、目):印刷服务1批。

采购计划实施时间:2017年。

 

 

 

2017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要求,在梳理本部门公共服务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2017年共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1项,资金总额9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97.1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87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务用车补贴及运行费1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7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车辆租赁、加油、保险、维修、保养服务14万元。

    项目内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用车辆维修保养1.5万元,车辆保险1万元,林业执法专用车加油1.5万元,林业执法专用车维修保养3万元,车辆加油4万元,车辆维修机加油3万元。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7年。

    2、物业管理费支出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5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48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物业服务。

项目内容:办公综合楼物业管理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1.8万元.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7年。

    3、印刷费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印刷和出版服务。

    项目内容:办公室印刷费用2万元。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7年。

    4、综合定额(事业)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1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0.39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印刷和出版服务。

    项目内容:印刷费用1.5万元。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7年。

    5、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经费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5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印刷和出版服务。

    项目内容:印刷费用支出5万元。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7年。

    6、第三次古树名木普查后期工作经费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印刷和出版服务。

    项目内容:成果汇编成册费2万元。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7年。

    7、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经费6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0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工程设计服务、公共资金项目检查验收。

    项目内容:湿地规划设计50万元,费评估验收10万元。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7年。

    8、林业技术推广专项经费2 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印刷和出版服务。

    项目内容:印刷2万元。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7年。

    9、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0.5 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0.5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物业服务。

    项目内容:印刷费用支出0.5万元。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7年。

    10、 森林保护专项经费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印刷和出版服务。

    项目内容:印刷3万元。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7年。

    11、森林公安公用经费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万元。

    项目性质(目录):印刷和出版服务。

    项目内容:印刷1万元。

    购买服务起止时间:2017年。

 

 

 

 

2017年部门资产购置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资产管理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2017年共安排资产购置支出4项,资金总额422.1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22.1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经费15.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1元。

    主要购置:投影仪1个;LED显示屏1个;复印机1个;空调机组6个 ;椅凳类10个。

    2、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资金40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00万元。

    主要购置:水泵10台;风力设备10台;防灭火设备6件。

    3、六安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3万元。

    主要购置:便携式计算机2个;椅凳类2套。

    4、林业技术推广专项经费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4万元。

    主要购置:制冷电器5台;台、桌类10个;沙发类5件。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一、六安市林业局部门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合  计

28.4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1.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7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7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17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28.4万元,较上年减少10.3万元,下降26.61%。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7.7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安排0.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11.4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1.3万元,减少10.24%,减少原因主要是林业局本级公务接待费减少。经费使用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 号)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41.38%,减少原因主要是局本级施行公车改革。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41.38%,增减原因主要是局本级施行公车改革。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六安市林业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5.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差旅费3.6万元、会议费10.5万元、培训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7.4万元、工会经费2.41万元、福利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15万元、网络运行维护费6万元。

 

 

 

 

 

 

 

 

2017年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国有资产已经全部移交至国资委。

 

 

 

 

 

 

 

 

 

 

2017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件:附件林业局2017年预算公开.xlsx

附件:市林业局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rh.zip

附件:市林业局2017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zip

附件:六安市林业局2017年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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