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度公务员及下属事业单位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林业局发布时间:2025-03-18 10:39
字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六组电明字﹝2025﹞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25﹞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林业局

                                                           2025年3月18日


六安市林业局2024年度公务员及下属事业单位考核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4年度公务员及下属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全局所有在编在岗的副处级以下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到村任职的选派干部按照选派干部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人数参加2024年度的考核的公务员共有8人;参加2024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人员共27人,其中,市林业工作总站15人,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12人。

三、考核优秀比例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我局公务员的优秀等次比例按照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5%计算,优秀等次名额为2名;事业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按照参加单位考核总人数的25%计算,优秀等次名额为7名,其中,市林业工作总站4名,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3名。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公务员年度年度考核要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政治素质考核,要深入了解公务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2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工作实绩考核,要全面了解公务员围绕总书记擘画的“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和“三个新的更大进展”奋斗目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担当作为、创先争优情况和实际成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专业技术工作特点,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注重公共服务意识、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水平、创新服务及成果、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管理工作特点,注重管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规范性、团队建设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廉政勤政情况等;对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工勤技能工作特点,注重技能水平、服务态度、质量、效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均为好等次的,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者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平时考均为较-3-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五、考核程序

(一)总结述职。所有考核对象按照岗位职责、年度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进行书面述职。召开2024年度考核工作会议,集体学习《关于做好2024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六组电明字﹝2025﹞1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25﹞15号),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进行总结述职。

(二)民主测评。发放年度考核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

(三)了解核实。对考核中反映表现突出或表现较差的公务员,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研、服务对象评议等方式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四)确定等次。局人事法规科根据平时考核结果、民主测评、了解核实、局领导班子综合分析考核等次建议等,提请局党组会研究审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在本单位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确定为优秀、不称职等次以及廉政建设等方面把握不准的公务员,听取驻局纪检组意见。公示时一并公示2024年度平时考核结果等次,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由本人签署意见。

(五)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区分优劣、奖优罚劣导向作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予以嘉奖;对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对存在苗头倾向问题或考核结果较差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三年(2022年-2024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且符合事业单位奖励情形的,可按规定给予记功奖励,记功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2%。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