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六安市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林业局发布时间:2024-04-15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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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开展 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林规函〔2024〕58号)精神,六安市林业局、财政局认真组织各县区林业情况、财政部门对 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中央下达我市 2023年度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15077.0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 15077.05万元。其中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6128.69万元,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8631.36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 317万元,资金到位率 100%,已支付14444.5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95.8%。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实现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

1.2023年度六安市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表

3.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自

     评表

       

 

 

 

 

六安市林业局         六安市财政局

                     2024 年 3 月 26 日

 

 

 

 

 

 

 

 

 

 

 

 

 

 

 

 

 

抄送:省财政厅

附件1

2023年度六安市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共 15077.05,其中:市本级153.81 万元、霍邱县 641.27万元、舒城县 3011.3万元、金寨县 6688.62 万元、霍山县 2500.85 万元、金安区 310.25 万元、裕安区 1596.65 万元、叶集区 174.3万元。

市本级:

市本级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 153.81万元,其中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森林防火补助 20万元,全国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综合监测补助 133.81万元。

霍邱县:

霍邱县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 641.27万元,具体如下:

1.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394.6万元,包括国家级国有公益林管护资金 16.6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 368万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 10万元。

2.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246.67万元,包括造林补助 185.18

万元,森林质量提升(一般抚育)58.29万元,国家级国有公益

林管护资金 3.2万元。

舒城县:

舒城县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3011.3万元,具体如下: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719.71万元,其中: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50万元,国有国家级公益林支出29.71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1640万元。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1218.59万元,其中:森林质量提升补助139.20万元,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120.51万元,油茶发展240万元,非国有天然林补偿支出28万元,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支出 590.88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10万元,林木良种培育补助90万元。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73万元。

金寨县:

金寨县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 6688.62万元,具体如下: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2340.18万元,包括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 10万元,一级古树和名木抢救复壮补助 37万元,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 125.18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 2168万元。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4271.44万元,包括2021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9.4万元,2023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9.4万元,森林质量提升补助116.57万元,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105.23万元,油茶发展48万元,非国有天然林生态保护补偿732.48万元,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2795.36万元,森林防火补助3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209万元,林草科技推广示范补助100万元,林木良种培育补助116万元。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77万元。

霍山县:

霍山县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 2500.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总额 1950.37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总额 550.48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下达。具体如下: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总额 1950.37万元。其中 2023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 30.81万元,2021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 30.81万元,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项目资金 97.14万元,油茶发展项目资金 80万元,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项目资金 1401.61万元,森林防火补助 4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270万元。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总额 550.48万元,其中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 42.73万元,森林保护修复支出 77.35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 430.40万元。

金安区:

金安区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为 310.25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下达。具体如下: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18.6万元,全部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资金。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238.65万元,其中森林质量提升补助 19.43万元、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 179.22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40万元。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 53万元。

裕安区:

裕安区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为 1596.65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下达。具体如下: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支付资金 1096.03万元,其中:国有国家级公益林保护修复补助 8.03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 1088万元。下达裕安区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441.62万元,其中森林质量提升补助 38.86万元;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 297.76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30万元;林木良种培育补助 75万元。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 59万元。

叶集区:

叶集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 174.3万元,项目资金全部下达。具体如下:

其中森林保护修复支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助 9.09万元,国土绿化支出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 60.21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50万元。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 55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市本级:

市本级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 153.81万元,其中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森林防火补助 20万,全国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综合监测补助 133.81万元。

霍邱县: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394.6万元,包括国家级国有公益林管护资金 16.6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 368万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 10万元;2.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246.67万元,包括造林补助 185.18万元,森林质量提升(一般抚育)58.29万元,国家级国有公益林管护资金 3.2万元。

舒城县:

继续按国家林草局要求,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 2050名,对森林资源进行管护。

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 1.75万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 36.93万亩,森林质量提升面积 0.60万亩,油茶造林 0.30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 7.03万亩,美国白蛾等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 4.7万亩次,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当年任务面积 0.069万亩。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1个。

实施油茶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1个。

金寨县: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建设疫源疫病观测站1处。一级古树和名木补助:抢救复壮一级古树和名木 12株。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完成实施国有国家级公益林 12.51万亩并兑现补偿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选聘生态护林员 2710人。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2021和 2023年分别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面积0.0939万亩。森林质量提升补助:完成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面积(森林抚育)0.6万亩。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完成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面积 5.2613万亩。油茶发展:完成新造油茶 0.06万亩,油茶新造成活率≥ 90%。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生态保护补偿: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45.78万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 174.71万亩。森林防火补助:采购防火物资一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 3.14万亩次,美国白蛾等其他重大有害生物防治面积 12万亩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5.11‰以下。林草科技推广示范补助:由金寨县林业技术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和金寨县大别山山核桃专业合作社实施大别山山核桃成林改造提升技术推广示范项目一个。林木良种培育补助:实施林木良种培育项目 2个,分别为:金寨县大别山山核桃专业合作社实施的金寨县 2023年大别山山核桃育苗项目(56万元),金寨县朝阳河畔生态农林有限公司实施金寨县 2023年油茶良种苗木培育项目(60万元)。全国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综合监测补助:完成全国性森林综合监测样地数量 64个,完成上级下达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任务。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1个。

霍山县:

2023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 30.81万元。皖财资环〔2022〕1255号文件下达,绩效目标为对 3097亩退耕还林进行补助。

2021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 30.81万元。皖财资环〔2023〕167号文件下达,绩效目标为对 3097亩退耕还林进行补助。

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项目资金 97.14万元:皖财资环〔2022〕1255号文件下达,绩效目标为森林抚育 5000亩。

油茶发展项目资金 80万元:皖财资环〔2022〕1255号文件下达,绩效目标为新造油茶林 1000亩。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项目资金 1401.61万元:皖财资环〔2022〕1255号文件下达,其中非国有天然林 92.32万元,绩效目标为天然商品林停伐面积共计 5.77 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绩效目标为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共计 81.83万亩。

森林防火补助 40万元:皖财资环〔2022〕1255号文件下达20万元、皖财资环〔2023〕539号文件下达 20万元,绩效目标为对全县选聘的 538名生态护林员和全县 16个乡镇(含国有林场)的 100名森林专业消防队员进行森林防灭火专业知识(包括林业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演练;全县乡镇村级森林防火网格成员、网格员培训;全县乡镇村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公开公示;全县县乡镇村在用森林扑火器材维修保养;森林防火宣传;南岳山森林公园森林防火设施升级改造。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270万元:皖财资环〔2022〕1255号文件下达,绩效目标为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 5.11万亩及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 3.9万亩。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 42.73万元,其中〔2022〕1256号文件下达 25.11万元、 2023〕1334 号文件下达 17.62万元。2022年国有林业总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控制在绩效目标内。

森林保护修复支出 77.35万元,其中〔2022〕1256号文件下达 73.20万元2023〕1334号文件下达 4.15 万元。绩效目标内容为: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面积 0.1373万亩,国家级公益林中国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 7.5977万亩。

生态护林员补助 430.40万元,绩效目标为 2023年选聘生态护林员 538人。

金安区:

金安区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 310.25万元,分别由《关于下达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255 号)、《关于提前下达 2023 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256 号)、《关于下达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539 号)、《关于下达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森林保护修复支出)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334号)文件下达。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金安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18.6万元,全部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资金,已于 2024年 2月全部发放到位。

金安区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238.65万元,其中森林质量提升补助 19.43万元项目正在实施,资金未拨付。非国有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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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 179.22万元共发放了 177.502336万元,剩余资金均存放于区林业发展中心账户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40万元已全部用于松材线虫病治理专项行动,资金未拨付。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1个。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相关项目补助资金严格依法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林业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中央林业转移支付资金安全运行。

裕安区:

加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相关任务经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资金使用规范,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提升森林质量,加强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强化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林木良种培育等,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不低于 85%。

2023年裕安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计划任务 18789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 439亩,森林抚育面积 8925亩,退化林修复面积 9425 亩。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1个。

叶集区:

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 60.21万元,绩效目标为对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面积 3.0107万亩。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助 9.09万元,绩效目标为对我区国有公益林进行管护,面积 0.91万亩。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50万元,绩效目标为我区松材线虫防治项目,面积 0.23万亩。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1个。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中央下达我市 2023年度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 15077.0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 15077.05万元。其中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6128.69万元,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8631.36万元,资金到位率 100%,已支付 14444.5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95.8%。

市本级:

市本级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 153.81万元,其中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森林防火补助 20万,执行率 100%,全国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综合监测补助 133.81万元,执行率 100%。

霍邱县:

2023年下达全县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 641.27万元,已支付 631.9万元,未支付 9.37万元,执行率为 99%,其中: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资金 19.8万元、造林补助 185.18万元、森林质量提升(一般抚育)58.29万元,共计 263.27万元,全部支付完成,执行率为 100%;生态护林员补助 368万元,支付完成362.23万元,执行率为 98%;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 10万元,支付完成 6.4万元,执行率为 64%。

舒城县:

2023年中央对舒城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 3011.3万元,实际完成支付情况如下: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1719.71万元,完成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生态护林员补助等任务,资金拨付到位,预算执行率100%。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1218.59万元,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资金拨付到位,预算执行率 100%。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 73万元拨付到位,预算执行率 100%。

金寨县: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出 2340.1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99.23%;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支出 4271.4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97.41%。各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 10万元:支付资金 7万元,预算执行率 70%,结转 3万元用于支付水鸟监测尾款及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一级古树和名木抢救复壮补助 37万元:支付资金 24.2万元,预算执行率 65.4%,结转 12.8万元计划用于 2024年古树修复。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 125.18万元:资金支付完毕,预算执行率 100%,其中上缴财政 0.09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 2168万元:已支付资金 2165.89万元,预算执行率 99.9%,结余 2.91万元已在存量资金清理中申报上缴财政。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2021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 9.4万元:资金支付完毕,预算执行率 100%,其中上缴财政 5.559万元。2023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 9.4万元:资金支付完毕,预算执行率100%,其中上缴财政 5.296万元。森林质量提升补助 116.57万元:资金支付完毕,预算执行率 100%,其中上缴财政 0.05万元。

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 105.23万元:资金已支付完毕,预算执行率 100%,其中上缴财政 1.6354万元。油茶发展 48万元:资金支付完毕,预算执行率 100%。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 3527.84万元:资金支付完毕,预算执行率 100%。其中:非国有天然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 732.48万元,上缴财政 0.2435万元;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 2795.36万元。森林防火补助 30万元:已支付资金 28.83万元,预算执行率 96.1%,结转 1.17万元计划用于 2023年全国防火培训会议支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209万元:资金支付完毕,预算执行率 100%。林草科技推广示范补助 100万元:该项目实施期为 2023-2025年,目前 2023年任务已完工,暂未支付,预算执行率 0%。林木良种培育补助 116万元:资金支付完毕,预算执行率 100%。 全国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综合监测补助:已支付 2.4175万元,预算执行率 9.08%,资金于 2023年 11月下达,已先期用县财政资金支付,结转资金计划用于 2024年林草湿调查费用支出。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 77万元,拨付到位预算执行率 100%。

霍山县:

2023年度使用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共计 2500.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总额 1950.37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总额 550.48万元,省财政厅指标文件下达及时,资金同步下达至县财政局。2023年项目资金支出2472.45万元,暂未支付资金 28.4万元,预计在 2024年 4月份全部支付完毕。

金安区:

金安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18.6万元,全部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资金,已于 2024年 2月全部发放到位。

金安区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238.65万元,其中森林质量提升补助 19.43万元项目正在实施,资金未拨付。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 179.22万元共发放了 177.502336万元,剩余资金均存放于区林业发展中心账户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40万元已全部用于松材线虫病治理专项行动,资金未拨付。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 53万元,拨付到位预算执行率 100%。

裕安区:

下达裕安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1096.03万元已兑付 1095.49万元,预算执行率 99.95%,其中:(1)生态护林员补助 1088万元已兑付 1087.89万元,预算执行率 99.99%,用于支付 2023全年 1360名护林员管护补助 1047.2万元、生态护林员简易装备 10.772万元、人身保险 29.92万元,下剩 0.11万元为分配结余;(2)8.03万元用于全区国家级国有公益林管护,目前已兑付首批下达 7.6万元,预算执行率 94.65%,第二批下达 0.43万元因资金下达较迟,未兑付,待 2024年财政结转完成后拨付。

下达裕安区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441.62万元已兑付307.76万元,预算执行率 69.69%,其中:森林质量提升补助 38.86万元用于全区森林抚育 2000亩,已验收,资料已报送财政,资金财政目前正在结转,尚未拨付,预算执行率 0%;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 297.76万元用于全区国家级非国有公益林面积18.61万亩,分布在独山镇、石婆店镇、青山乡、西河口乡、石板冲乡五个乡镇,已按照国家级非国有公益林 16元/亩标准全部拨付到位,预算执行率 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30万元已兑付 10万元,预算执行率 33.33%,已完成全区 15万亩松林松材线虫病普查监测任务,杨树食叶害虫和美国白蛾普查监测工作,完成全区 7434亩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清理工作任务,下剩资金用于小华山街道一年无疫情奖励 10万元、国家级中心测报点 10万元;林木良种培育补助 75万元用于裕安区国有林木良种场实施良种基地培育面积 2360(1920亩+调整面积 440)亩,项目已验收,资金财政目前正在结转,资金未拨付,预算执行率0%。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 59万元,拨付到位预算执行率 100%。

叶集区:

叶集区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 119.30万元,已支付 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41.91%。各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具体情况如下: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 60.21万元。项目暂未实施,资金现存区财政局农业股专户管理,我区一直积极推动,但因该项目管护资金标准低,林农实施意愿不强,该资金未支付。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助 9.09万元,我区国有公益林集中在国有看花楼林场,该笔资金用于林场造林项目,项目施工已完成,目前正在验收阶段,资金暂未支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50万元,该笔资金用于林场病疫木处置,不足部分由区财政预算支付,资金已支付 50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 55万元,拨付到位预算执行率 100%。省财政厅资金及省林业局项目批复文件下达后,立即按照项目批复内容下达资金计划文件,为项目实施明确了指标与保障。

严格执行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制度,由财政部门和林业部门分别按职责管理和核算,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涉及农民个人的补贴资金一律通过财政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资金分配、拨付、支出、报账完全符合上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霍邱县:

霍邱县林业发展中心未受造林空间有限、工作经费紧张等因素的影响,攻坚克难,积极推进林业项目实施,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执行到位 631.9万元;未执行到位 9.37万元,为生态护林员补助 5.77万元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资金 3.6万元,拟用于开展生态护林员技能培训及相关职责职能、政策宣传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疫源疫病监测等。

舒城县:

舒城县完成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 2050名,对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完成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 1.75万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 36.93万亩,森林质量提升面积 0.60万亩,油茶造林 0.30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 7.03万亩,美国白蛾等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 4.7万亩次,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当年任务面积 0.069万亩。实施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舒城县)1个,并完成当年度绩效任务。完成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1个。实施了油茶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1个。总体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良好。

金寨县:

金寨县 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良好,达到预期目标,群众满意度高,项目区的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充分发挥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多重效益。

霍山县:

通过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不仅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更有效提高森林质量,建立了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发挥了最大的生态效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金安区:

金安区 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良好,达到预期目标,群众满意度高,项目区的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充分发挥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多重效益。

裕安区:

裕安区已加强全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已选聘 1360生态护林员并对其进行管理,相关任务经检查验收已达到合格标准、资金使用规范,已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提升森林质量,已实施全区森林抚育 2000亩,已加强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已按照国家级非国有公益林 16元/亩标准对全区国家级非国有公益林面积18.61万亩拨付到位,已完成全区 15万亩松林松材线虫病普查监测任务,杨树食叶害虫和美国白蛾普查监测工作,已完成全区7434亩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清理工作任务,裕安区国有林木良种场实施良种基地培育面积 2360(1920亩+调整面积 440)亩已验收,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 90%。

叶集区:

通过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不仅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更有效提高森林质量,建立了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发挥了最大的生态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维护了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霍邱县: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2023年我县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建设任务涉及 5个项目,其中 4个项目下达资金,1个项目未下达资金,具体完成情况:1.新造林面积 5391.7亩,其中中央财政造林 3033.5亩;2.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一般抚育)面积 0.3万亩;3.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 1.86万亩,其中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 1.66万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 0.2万亩;4.美国白蛾、松毛线虫等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未下达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7.1万亩次,松材线虫病防治 0.62万亩;5.聘用生态护林员 460名。

(2)项目完成质量。已完成项目按照既定要求实施,项目完成质量较高。

(3)项目完成时效。已完成项目已按既定要求完成,未完成项目正在扎实推进。

(4)项目成本指标。资金使用及补助标准均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二是林业补助的发放,降低了林业企业、林农造林成本,使其获得了更高效益,增加了其发展林业的信心,并且带动的各种活动将会利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三是林业项目建设使各种林业政策及林业技术得到推广应用,提高项目区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应用林业技术的意识。同时,通过项目实施,能有效改善全县生态环境,增加造林、湿地恢复及生态修复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提升森林质量,使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范、防治。

舒城县: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719.71万元

①数量指标: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 2050名。

②质量指标: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均100%符合规定。

③时效指标: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步骤,补助兑现率达到100%。

④成本指标:生态护林员项目中央财政补助1640万元。

2)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1218.59万元

①数量指标:完成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 1.75万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 36.93万亩,森林质量提升面积 0.60万亩,油茶造林 0.30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 7.03万亩,美国白蛾等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 4.7万亩次,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当年任务面积 0.069万亩,完成了预期目标。

②质量指标:造林面积合格率达到 95%,森林质量提升面积合格率达到 90%,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面积合格率达到 90%,非国有林管护责任落实率达到 100%,油茶新造成活率达到 90%,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③时效指标: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 100%,森林可持续经营当期任务完成率 100%,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 100%,油茶新造当期任务完成率 100%,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④成本指标:国家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为 10元/亩、集体和个人国家公益生态补偿标准为 18元/亩、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16元/亩,各项指标均控制在成本指标内。

3)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舒城县)4266.83

万元

①数量指标:实施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舒城县)1个,项目建设期两年,营造林总面积 55119亩,其中 2023年实施任务面积 24612亩,2024年实施任务面积 30507亩。目前,已完成规定的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

②质量指标:经费使用符合规定范围,符合预期目标。

③时效指标:2023年度营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80%,实际任务完成率 100%。

④成本指标:其他成片造林 2000元/亩、补植改造(公益林/商品林)1500元/亩、综合抚育(商品林)1800元/亩、抚育修复 800元/亩。

4)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经费 73万元

①数量指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目标值1个,完成春秋山作业区入园道路采石堆料厂至场部道路硬化改造,达到预期目标。

②质量指标:经费使用符合规定范围,实际值为 100%,超过预期目标。

③时效指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当期任务完成率80%,实际任务完成率 100%。

④成本指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经费 73万元,资金实际支付 73万元,预算执行率 100%。

5)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资金859万元

①数量指标:实施油茶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1个,项目建设期两年,截至目前,已完成规定的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②质量指标:经费使用符合规定范围,符合预期目标。

③时效指标:油茶种质资源库建设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80%,实际任务完成率 100%。

④成本指标: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 859万元,建设期两年,2023年已完成规定的任务,拨付资金 645.25万元,剩余资金213.75万元计划 2024年度完成支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通过 2023年中央对舒城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 3870.30万元项目实施,我县 2050名生态护林员得到补助 1640万元,29820户林农得到森林资源补偿收入 648.59万元,600多户林农获得劳务收入 499.71万元;通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实施,挽回经济损失 550万元;完成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当年任务面积 0.069万亩;完成营造林任务面积 24612亩,新建油茶种质资源库1个。

2)社会效益

通过 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既进一步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又为林农提供更多的劳动就业机会。据统计,国家公益林项目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 2050人,造林项目带动就业人数 360人,森林抚育项目带动就业人数520人。是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体现,在促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中发挥了作用。同时,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了生物多样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通过 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退耕还林成果发挥生态效益得到增强,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非国有林管护效果得到有效管护,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在有效增加森林总量、提高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森林抵抗自然灾害和涵养水源能力的同时,又为改善森林旅游条件,增加森林碳汇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可持续影响

通过项目建设,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和对地区油茶产业发展可持续性影响明显,有效改变传统粗放的林业经营模式,提高林业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项目不仅有利于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为林业可持续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还会强化人们对生态林业的认识,提高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我们对项目涉及职工及周边群众进行了座谈、走访和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项目涉及职工及周边群众满意度达到 90%。

金寨县: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

①数量指标:用于开展梅山水库和响洪甸水库水鸟调查工作,建设疫源疫病观测站1处,完成年度指标任务。

②质量指标:符合监测标准。

③时效指标:高频视频监控按合同规定时间已安装完毕。

④成本指标:未突破总成本。

2)一级古树和名木抢救复壮补助

①数量指标:在全县完成一级古树和名木修复 12株,完成年度指标任务。

②质量指标:古树验收合格率 100%。

③时效指标:当年任务完成率 100%。

④成本指标:未突破总成本。

3)国有林保护修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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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数量指标:实际完成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 12.73万亩,超额完成年度指标任务。

②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③时效指标:国有林管护补助兑现率 100%。

④成本指标:国有林管护按 9.83元/亩兑现补助,未突破总成本。

4)生态护林员补助

①数量指标:聘请生态护林员 2710人,完成年度指标任务。

②质量指标:生态护林员验收合格率为 100%,完成年度指标任务。

③时效指标:当年完成当期任务。

④成本指标:兑现劳务报酬 2137.8万元,购买生态护林员意外保险 27.1万元。

5)2021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

①数量指标:经验收,完成抚育合格面积 384.1亩。

②质量指标:合格率 100%。

③时效指标:当年任务完成率 100%。

④成本指标:按照 100元/亩兑现补助资金 3.841万元。

6)2023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

①数量指标:经验收,完成抚育合格面积 410.4亩。

②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 100%。

③时效指标:当年完成当期任务。

④成本指标:按照 100元/亩兑现补助资金 4.104万元。

7)森林质量提升补助

①数量指标:完成森林质量提升面积 0.6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②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 100%。

③时效指标:当年任务完成率 100%。。

④成本指标:按照 194.2元/亩兑现补助资金 116.52万元。

8)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

①数量指标:完成抚育面积 5.18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②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 100%。

③时效指标:当年任务完成率 100%。。

④成本指标:按照 20元/亩兑现补助资金 103.59万元。

9)油茶发展

①数量指标:完成新造油茶 0.06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②质量指标:油茶新造成活率 95%以上。

③时效指标:当年任务完成率 100%。

④成本指标:按照 800元/亩兑现补助资金

10)国土绿化试点示范

①数量指标:完成 2023年度任务 3.414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 0.012万亩,森林抚育 3.2425万亩,退化林修复 0.1603万亩。

②质量指标:人工造林成活率 95%,森林抚育验收合格率100%,退化林修复验收合格率 100%,林木良种使用率 100%。

③时效指标:当年任务完成率 100%。

④成本指标:更新造林按照 2200元/亩兑现补助。

11)非国有天然林生态保护补偿

①数量指标:实施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 45.7754万

亩,验收合格总面积为 45.765亩。

②质量指标:当期任务完成率 100%。

③时效指标:当年完成当期任务。

④成本指标:按照 16元/亩补助标准兑现补助资金 732.24万元。

12)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①数量指标:我县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实际管护面积 178.05万亩,验收合格面积为 177.88 万亩。

②质量指标:管护责任落实率 100%。

③时效指标:当年完成当期任务。

④成本指标:按照补助标准 16元/亩兑现补偿资金。

13)森林防火补助

①数量指标:采购森林消防水带 12500米,印制张贴《禁火令》《通告》共 1.2万份,印制宣传单《禁火令》《一封信》共20万份。

②质量指标:森林防火物资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0.35‰以下。

③时效指标:当年完成森林防火物资采购及森林防火宣传任务。

④成本指标:未突破总成本。

1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①数量指标:在全县 19个乡镇和 2个国有林场重点区域实施松材线虫打孔注药 43万瓶、2万株,全年防控面积达 3.14万亩次;另用县财政资金完成美国白蛾等其他重大有害生物防治任务 12万亩次。

②质量指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1.6‰以下。

③时效指标: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版)要求,及时开展防治工作。

④成本指标:打孔注药平均单位成本为 13.56元/瓶。

15)林草科技推广示范补助

①数量指标:改造提升山核桃林 400亩,对 200亩示范林林地疏伐补栽进行密度调控,开展技术培训 2场次

②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③时效指标:已完成当年年度任务目标。

④成本指标:未突破总成本。

16)林木良种培育补助

①数量指标:2个项目均已完工。完成大别山山核桃育苗 20亩,培育 1年生苗木 22.6万株;油茶育苗 20亩,培育 1年生嫁接苗 135.7万株。

②质量指标:苗木质量合格率都在 95%以上。

③时效指标:当年任务完成率 100%。

④成本指标:大别山山核桃为 2.5元/株、油茶为 0.44元/株,未突破总成本。

17)全国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综合监测补助

①数量指标:我县 2023年完成 64个全国性森林综合监测项目样地监测,完成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任务1204个,采购一批监测调查工具。

②质量指标:符合监测标准。

③时效指标:因 2023年 11月资金下达,已先期用县财政支付,结转 24.22万元计划用于 2024林草湿调查费用支出。

④成本指标:未突破总成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实施,为我县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打造示范区先行区样板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1)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带动脱贫人口就业从而增收,生态补偿实现了辖区内林农和集体的增收。二是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特别是六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实施带动林业产业发展,提高林业产值,促进林业经济长期有效发展。

2)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一是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持续发挥公益林美化环境等效益。二是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需求;三是带动林农就业,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效益显著。

3)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维护生态系统稳定程度明显。一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维护生态安全;二是显著改善我县区域生态功能;三是提升森林碳汇能力,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4)可持续影响

一是通过抚育管理,良种成林等措施明显提高产量,有效优化林业产业结构,从而达到群众持续增收的目的。二是提高林业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发挥森林资源生态作用,实现森林资源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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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保护。三是实现了区域生态功能可持续改善,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我们对项目区群众进行了座谈、走访和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项目区群众民众满意度大于 95%,企业经营主体满意度大于 95%。

霍山县:

    1.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总额 550.48万

元,其中〔2022〕1256 号文件下达 528.71 万元、 2023〕1334号文件下达 21.77万元。资金全部拨付。

   1)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 42.73万元,其中

2022〕1256 号文件下达 25.11 万元、 2023〕1334 号文件下达 17.62万元。2022年国有林业总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0立方米,绩效指标全部完成,资金全部拨付。

2)森林保护修复支出 77.35 万元,其中〔2022〕1256号

文件下达 73.20万元、 2023〕1334 号文件下达 4.15 万元。绩效目标内容为: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面积 0.07万亩,补助标准为 10元每亩,共计 7000元,实际面积应为 0.1373万亩,兑现资金 1.3730万元;国家级公益林中国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 7.5977万亩,补助标准为 10元每亩,兑现资金 75.977万元。

3)生态护林员补助 430.40万元,绩效目标为 2023年选

聘生态护林员 538人,人均补助标准 8000元每人。2023年兑现劳务报酬 414.26万元,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万元及购置简易装备 16.14万元。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2.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总额 1950.37万元,拨付

1921.97万元,暂未支付 28.40万元。

1)2023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 30.81万元。绩效

目标为对 3097亩退耕还林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 100元每亩。经验收合格面积为 2560.90亩,发放资金 25.61万元,结余 5.20万元拟请财政收回。

2)2021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 30.81万元。绩效

目标为对 3097亩退耕还林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 100元每亩。经验收合格面积为 2560.90亩,发放资金 25.61万元,结余 5.20万元拟请财政收回。

   3)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项目资金 97.14万元:绩效目标为森林抚育 5000亩,补助标准 194.28元每亩,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兑现全部资金。

   4)油茶发展项目资金 80万元:皖财资环〔2022〕1255号文件下达,绩效目标为新造油茶林 1000亩,补助标准为 800元每亩。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资金全部兑现。

   5)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支出项目资金 1401.61万元:皖财资环〔2022〕1255号文件下达,其中非国有天然林 92.32万元,绩效目标为天然商品林停伐面积 5.77万亩,实际验收合格面积 5.77万亩(集体 190亩、个人 57511.7亩),资金全部兑现。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绩效目标为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共计 81.83万亩,实际验收面积 81.22万亩(集体 41489.1亩、个人 770667.7亩),兑现资金 1299.45万元,结余资金 9.84万元;2023年,霍山县完成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 81.22万亩,与任务指标 81.83万亩相差 0.61万亩,原因:一是上级下达的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 81.83万亩比我县实际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 81.38万亩,多 0.45万亩(国有和非国有行政界线造成的);二是建设项目使用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 0.1658万亩,因我县生态区位不符合国家级公益林区划条件,不能补进,已申请核减。

6)森林防火补助 40万元:皖财资环〔2022〕1255号文件下达 20万元、皖财资环〔2023〕539号文件下达 20万元,绩效目标为对全县选聘的 538名生态护林员和全县 16个乡镇(含国有林场)的 100名森林专业消防队员进行森林防灭火专业知识(包括林业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演练;全县乡镇村级森林防火网格成员、网格员培训;全县乡镇村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公开公示;全县县乡镇村在用森林扑火器材维修保养;森林防火宣传;南岳山森林公园森林防火设施升级改造。2023年总体绩效目标完成,实际支付 36.84万元,结余资金 3.16万元继续用于防火工作。

7)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270万元:皖财资环〔2022〕1255号文件下达,绩效目标为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 5.11万亩及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 3.9万亩。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支付 265万元,暂未付资金 5万元将于 2024年拨付。

金安区: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3年全区共完成 1.8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及补助资金发放工作,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 11.20万亩;完成 0.1万亩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0.27万亩,美国白蛾等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 1.9万亩次。

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效果良好,相关项目补助资金待财政拨付后完成发放。

2)质量指标

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面积合格率≥ 85%,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任务完成率≥ 40%,非国有林管护责任落实率 100%。

3)时效指标

国有林管护补助兑现率 100%,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当期任务完成率≥ 85%,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85%。

4)成本指标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 10元/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 16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森林通过管护和抚育、病虫害防治能够提高森林经营水平,缩短林木经营周期,充分发挥林地的生产力,国家木材储备基地地位凸显,合理有效的加快碳循环,缓解木材供需矛盾,充分发挥森林最大经济效益,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2)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有效的带动周边群众就业,其中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 450人,森林抚育带动的就业人数为 111人。提高了经济收入,改善了生活水平。项目实施可以使人们树立环保意识,促进人们对生态产业建设认识的提高,同时通过科普教育,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提高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林农收入稳步增长,有利于社会长治久安,有利于和谐林区的建设,社会效益显著。

3)生态效益

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非国有林管护效果得到有效管护,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对地区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4)可持续影响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使得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维护了公益林林区稳定,保障林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保持林区治安稳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98%,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 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 100%。

裕安区: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3年已聘请生态护林员 1360名,完成 0.81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完成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 2000亩,完成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 18.61万亩,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 7400亩,完成美国白蛾等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 0.2万亩次;完成裕安区国有林木良种场实施良种基地培育面积 2360(1920亩+调整面积 440)亩,完成预期目标。

2023年裕安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际完成人工造林工程 439亩、森林抚育工程 8422亩,退化林修复工程 9030亩,完成总计划任务的 95.22%。

2)质量指标

2023年全区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面积合格率 95%,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任务完成率(同林长制考核细则)100%,非国有林管护责任落实率 100%,完成预期目标。

裕安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人工造林成活率 95%,林木良种使用率 95%,完成预期目标。

3)时效指标

国有林管护补助兑现率 94.65%,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当期任务完成率 100%,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100%,完成预期目标。

裕安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完成率95.22%,完成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

国有林管护补助成本 9.4元/亩,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标准 16元/亩,其他各项均控制在成本范围内。

裕安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控制在成本范围之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生态效益指标

项目实施促进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对地区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非国有林也得到了有效管护。

2)社会效益指标

裕安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带动就业人数 15万人次左右,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

3)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实施对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有明显改善作用,实现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我单位对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结果汇总来看,满意度均在 90%以上。

叶集区: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叶集区病疫木处置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全区共处置病疫木面积 0.23万亩,主要集中在看花楼林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森林通过管护、病虫害防治全面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资源保护和巡护监管功能,同时因地制宜、分类保护、科学管理,解决好森林资源发展与保护中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形成森林资源生态系统动态监管长效机制。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直接为林农带来收益,带动周边群众就业,提高了经济收入,在全区的乡村振兴工作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促进人们对生态产业建设认识的提高,增强人们的保护森林意识,社会效益显著。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将使森林结构优化,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森林资源生态系统的保护,保持水土,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风沙危害,降低空气中粉尘,减轻噪音污染,将对周边地区带来良好的生态效益。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更好的促进社会良好生态环境的建设,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资源保护,提高我区森林覆盖率,促使林业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的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劳动就业机会增加收入,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的建设,既对森林生态环境起到了保护作用,又增加了群众的收入,效果明显,群众对生态护林员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的民众满意度非常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中,因造林受季节等因素影响,项目建设完成后,需一定时期的管护、抚育,存在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进度不同的情况,我市将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时效性,对实施进度缓慢的项目,进一步调度,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经评价,我市 2023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自评为优秀等次,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有利于部门自我监督,意义重大,自评结果拟在部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公布,建议结果作为下年度计划的编制依据及年度预算安排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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