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六安市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林业局发布时间:2024-03-26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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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林业局(林业中心):

现将《六安市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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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强化森林资源安全监管,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根据《安徽省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排查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排查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重点薄弱环节着力预防和减少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发生,夯实森林资源安全底线

二、组织领导

切实开展好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排查专项行动,市林业局成立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工作局分管领导为组长森林资源管理科、人事法规科、自然保护地科、生态修复科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包括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协调组织推动专项行动开展,负责督查督办等工作。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都要成立相应机构,专门负责本次专项行动。

三、工作任务

对全范围内乱砍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排查。

重点排查建设项目破坏林地资源问题。根据历年以来森林督查系统数据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数据,排查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林地问题。重点排查采石采矿、采砂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各种经营性建设项目“未批先占、边批边占或少批多占”林地行为、毁林开垦破坏林地行为,涉及公益林、天然林、国有林、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的非法侵占林地行为;重点排查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未按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等问题。

重点排查采伐后不按规定更新导致林地流失问题。对历年林木采伐管理系统采伐证开具情况进行梳理,结合森林督查系统数据,重点排查林木采伐后不更新或更新为茶叶、蓝莓等经济树种,导致林地转为耕地、园地等地类,排查林地流失风险问题。

重点排查无证采伐、采挖问题。根据日常管理情况,结合森林督查系统数据,排查灌木林、苗圃地林木无证采伐(挖)问题,梳理分析问题原因。

重点排查问题整改情况。对历年巡视巡察、环保督察、审计、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发现移交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方面问题。

四、工作步骤

本次排查行动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分县级全面自查和省级排查核查两个层面分别开展。

(一)县级全面自查

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四类重点排查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并开展自查自纠,深挖问题线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禁弄虚作假,漏报瞒报。

(二)省级问题排查核查

3月中旬,省林业局将对2018年至2020年10公顷以上、2021至2023年所有已审核永久使用林地项目,2018年至2023年所有已审批临时使用林地项目,历年森林督查进行梳理针对上述四类重点排查任务,下发省级问题清单。各县区要对省级问题清单及自查发现问题逐个进行现地核实,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逐个挂账销号。3月28日前,各县区林业局向林业局报送核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排查专项行动,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明确牵头业务科室和具体经办人,按时保质完成自查和省级问题核查任务

全面自查,认真整改。各县区要按照文件要求,实事求是,不回避不遮掩,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和省林业局下发的问题清单按照“追责问责到位,林地回收到位,查处整改到位”原则,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举措。

加强对接,强化沟通。对于自查、核查发现问题要即发现即处理,科学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按时报告问题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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