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在全市率先完成在养野生动物妥善处置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0-08-20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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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霍山县以“政府主导、自愿申请、分类施策、科学处置”为原则,以“帮助养殖户及时止损,转产转型”为目标,多部门协作,全力做好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处置工作。

落实“双包”责任,及时传达政策。霍山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制定了《霍山县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工作方案》,明确了属地负责制,建立了“双包保”责任制,由县林业局和所属乡镇政府各安排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口负责一户养殖户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特别是贫困养殖户和产业带头户的走访,及时将相关规定准确传达到位,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前期工作。

科学分类处置,多部门齐协作。乡镇政府、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公安等多部门协调配合,邀请安徽大学和合肥动物园的野生动物专家现场指导,并提出科学处置指导意见,有序推进全县14家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其中,非食用性药用野生动物养殖场1家,根据相关政策,允许继续养殖,并加强后期监管;列入《国有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的雉鸡、黑斑蛙等养殖场5家,由林业部门划转农业部门管理; 8家食用性野生动物养殖场退出养殖,在养野生动物采用科学野外放生、收容饲养和调配动物园、无害化处置3种方式处置,处置工作于7月2日全部完成。我县共处置豪猪766头,其中:放归自然183头,无害化处理573头,转交合肥动物园10头;处置鸿雁393只,其中:转交合肥动物园344只,无害化处理49只;处置蛇类957条(388斤),其中:转交合肥动物园50条,放归自然4条,无害化处理903条。

信息公开透明,补偿及时到位。根据省市相关工作方案和补偿标准,县政府依据经乡镇及相关成员单位现场处置确认并提交的台帐,组织县审计、财政、林业部门对处置数量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根据省、市规定,县政府对各野生动物退出养殖户进行了补偿。目前,补偿款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共计80.88万元。

霍山县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全部完成。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政策宣传工作,细化工作举措,做好养殖户的转产工作,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帮助,确保养殖户群体的稳定,确保社会和生态安定。(霍山县林业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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